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9:31: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3)在学生探讨、交流的基础上,归纳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要求学生理解程序正义的力量,它能确保司法制度的公证,是司法国家的标志,是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助推器;程序法能否得到严格遵守,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公正、诉讼民主、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
2、程序正义的作用 探究活动五:辛普森案
(1)叙述教材P86活动框辛普森案,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民意调查结果?你能够接受这个结果吗?谈谈你对此案的看法。
(2)在各组展开讨论、交流的基础上,教师点评、归纳,强调: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审判程序和过程的公正有时甚至比结果更重要;审判程序的公正要深入人心。(教师在此可适当补充美国司法遵循正当程序的资料,可见本设计后的补充素材二。)
(3)明确正义程序的作用:程序正义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可以促使实体结果为人们所接受,消除人们的不满情绪。
(三)程序正义的实现 实现程序正义的标准 探究活动六:打架
(1)阅读教材P85“打架”案例,其他学生围绕“你认为处分旭澄在程序上正确吗?”和“怎么样的程序才能保证公平处理此事?”谈看法,体会实现程序正义的条件有哪些。
(2)在各组交流的基础上,教师点评学生的回答,表扬回答中的亮点,归纳指出:不正确;做出处分的一方与本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有着密切关系;处分是由学校单方面做出的,被处分者无从参加;需按照程序正义的标准来处理此事。
“链接”解读:回避制度
(1)阅读教材P87的正文和“链接”内容,讨论、回答问题:“实现程序正义的标准有哪些?回避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2)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归纳实现程序正义的标准:裁判者保持中立,当事人充分参与,裁判过程尽量公开,当事人对等;回避制度的意义:有利于防止办案人员先入为主或徇私舞弊,保证其客观、公正地处理刑事案件;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思想顾虑,促进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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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素材一:米兰达规则的由来和价值
“米兰达规则”,也叫“米兰达警告”(mirandawarnings)。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许多宪法原则都是由一些具体的案例引伸出来的,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刑事司法理念,也成为刑事诉讼的普遍原则。
1.案件的由来
1963年3月3日深夜,一位在亚里桑那州凤凰城一家电影院工作的18岁女孩下班回家。下了公共汽车后离家还有一段路,就在她步行回家时,一辆汽车突然停在她的面前。一个男人从车里出来,走到她的面前,抓住她的胳膊,并告诉她不要叫喊,他不会伤害她。同时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把她塞进汽车的后座,然后把她的手脚都捆住。这个男人便开车走了大约20分钟后停车,在车内将女孩强暴。之后又把车开到另一个地方把女孩放下。女孩跑回家后给警察打了电话。警察根据她的描述在3月13日将米兰达逮捕。逮捕后警察将被告人进行了“排队”。被害人当场认出米兰达就是罪犯后,米兰达也供认了自己强奸女孩的事实然后按警察的要求写了一份供认书,并在后面签了自己的名。这份供认书和米兰达招供的情况在审判中被作为证据。经审判,米兰达被判犯有劫持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和30年。米兰达不服,一直上诉到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米兰达此时已不再有享受免费律师的权利。他就在监狱中自己多次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写信上诉,终于成功。于是就产生了著名的“米兰达诉亚里桑那州”一案。
2.米兰达规则的形成
米兰达案的焦点是被告人所做的供认书是否应该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被告人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招供是被迫的,因此,警察违反了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不得强迫犯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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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作证的规定,最高法院同意被告人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被告人没有从肉体上受到强迫,甚至没有人直接告诉他必须招供,但“心理上”的强迫是存在的。他说最令人担心的是警察局审讯室里的那种“气氛”。他进一步解释说,现代审讯用的是“攻心”战术。审讯是在室内进行的,同外界隔绝,现场除了被告人以外全都是警察。警察的问话并不是被捕者做了没做,而是他为什么要做。此外,警察还用各种方法松懈被捕者的警觉,如警察会假装同情,或者把犯罪的责任推到受害者或社会身上,以此让被捕者觉得案子没有那么严重。或者软硬兼施,一会儿由一位口气粗鲁的警察上阵,一会儿由一位温文尔雅的警察上阵。所有这一切,最高法院认为,都给被捕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在这种场合下所做的供认可信性很低,是不应当作为合法证据的。最高法院明确规定:警察在审讯之前,必须明确告诉被捕者“米兰达警告”,否则,审讯的供词一律不得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尽管一些总统,从查里德?尼克松到罗纳德?里根都公开反对这个程序,但“米兰达规则”这一程序从未被推翻。为保护因贫穷没受过教育的人,“宣布被告权利”已经成了美国国内每一个司法部门的程序标准。196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确定了米兰达规则。
3.程序价值
米兰达规则主要是体现了保障被告人人权的程序性规则,程序正义的价值在于诉讼双方公平竞争。米兰达规则的确立,改变了美国警察办案的做法。在程序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价值一,米兰达规则使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在刑事案中被迫对自己作证”更加具体化,从而加强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反对自证其罪原则”是联合国司法准则之一,很多国家都确立了这一原则。20世纪30年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排除以刑讯等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使之适用于侦察阶段,米兰达规则的确立,为“反对自证其罪原则”在侦察活动中的适用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这一规则适用的范围是可能导致刑罚或者更重刑罚的事实,既包括直接证明犯罪的事实和间接证明犯罪的事实以及导致发现犯罪的线索的事实。正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没有义务帮助对方获得用以反对自己的武器,诉讼的另一方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取反对对手的武器。这样就迫使在刑事诉讼中控方放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依赖性。如今,在美国这一规则已扩大解释为任何政府机构都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被告人的口供在刑事审判中的证据作用发生了变化。
价值二,米兰达规则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确立了审讯的定义。所谓“审讯”一般理解就是问话,目的是从问话者的口中掏出归罪的证据。如果警察问被捕者:“这个人是不是你杀的?”这个问话当然是审讯。在米兰达案公布以后,如果被捕者选择保持沉默,这样的问话得出的证词当然不能用作证据。这就要求警察对逮捕的人在问话前,必须要向他告知“米兰达警告”,否则,就构成审讯,当然这种审讯是非法的,从审讯中得到的证据以及案件的线索都不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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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司法程序。从而,使审讯的合法性在警察的侦察活动中有了具体的界限。
价值三,加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量。法国哲学家皮埃尔.勒鲁曾说,“平等创造了司法和构成了司法”。然而,在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是不平等的,特别是对穷人和文化程度不高或者说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体来说,这种抵御能力低下,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米兰达规则”的适用,使他们首先可以不要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他可以保持沉默,等到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时候再决定自己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从而使诉讼力量达到平衡,在程序上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益。
总之,“米兰达规则”是沉默权的具体体现,也是程序正义的一系列思想的集中体现,反过来这些思想又是沉默权的基础与源泉,与具体的规则相伴而生。正因为如此,“米兰达规则”才被各界所接受。
──摘自《沉默权──米兰达规则的程序价值 》
补充素材二: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
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那么犯罪嫌犯压根儿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实际上,整个美国宪法和司法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苛政猛于虎”,是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精辟地指出:“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认为:“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在霍姆斯看来,政府滥用权力和司法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整体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犯罪分子,因此,宪政法治的核心和重点绝非一味不择手段、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注重对政府权力予以程序性约束和制衡,防止执法者和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特权和国家专政机器胡作非为、巧取豪夺、为害一方,任意欺压无处申冤的小民百姓。防官府恶政远甚于防犯罪刁民,防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和统治者随心所欲、逍遥法外的虚伪“法制”的弊端,正是美国宪政“法治”制度设计的重要特点。
──摘自《辛普森杀妻案审判始末(六)“超越合理怀疑“的深思》
二、依照程序维权 (一)不打官司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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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纠纷的三种非诉讼方式:调节、仲裁、行政复议 探究活动七:调解、仲裁、行政复议
(1)请学生阅读教材P88活动框中的三个案例,结合教材P88的正文内容,讨论问题:上述情景涉及几种纠纷解决方式?这些解决方式与打官司相比利弊何在?
(2)教师归纳总结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三种方式的含义和特点: 方 式 含 义 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方排解疏导、调 解 说服教育下,依法自愿进行协商,从而达成有三方;依法;自愿协商。 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当事人根据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自愿;中立的第三方裁决;仲 裁 交中立的第三者裁判,仲裁机构对争议做出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办法。 个人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明明白白打官司
1、诉讼的含义及种类 2、法院管辖的含义 3、诉讼的一般程序
必须履行。 特 点 行政复议 法定机关;依法;提出申请。 探究活动八:“秋菊打官司”
(1)请一位同学以讲故事的形式讲述教材P89秋菊打官司的案例,其他学生思考、讨论、回答问题:①秋菊已经原谅了村长,不再打官司了,村长为什么还被拘留?
(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明确告诉学生:这涉及到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诉案件是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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