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光伏发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4:29: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结合短路容量变化情况和接地装置的腐蚀程度又针对性地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

3.8.3积极开展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校核工作。

3.8.4 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的10-35kV系统,应根据电网发展每3-5年进行一次电容电流测试,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超过DL/T620规定时,宜及时装设消弧线圈;单相接地电流虽未达到规定值,也可根据运行经验装设消弧线圈。

3.8.5为使避雷器动作负载平衡,变电站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应采用同类型避雷器。

3.8.6棒间隙的保护方式,间隙距离的测量应结合预试工作定期开展。

3.8.7坚持测量氧化锌避雷器运行电压下的全电流、阻性电流或功率损耗,测量值与初始值比较,当阻性电流增加0.5倍时应缩短试验周期并加强监测,增加1倍时,应停电检查。对于安装了在线全电流监测表计的,应加强巡视记录,有显著增大时进行停电试验分析。

3.8.8在互感器新安装投运、检修结束投运、大负荷期间、缺陷发展期间和有重要保电任务时,应采用红外测温加强检测工作。

3.8.9加强110kV干式电流互感器的运行分析工作,积极开展高电压下的介损和电容量的测量,并测取tgδ=?(U)的关系,注意相应电容量的变化。

3.8.10 对新投运的互感器,应按相关标准和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文的要求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耐受电压标准为出厂试验电压值的80%(见标准),其中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3.8.11互感器运行中不得有渗漏油现象,油浸式互感器膨胀器顶端突起膨胀时,应立即退出运行,查明原因。

3.8.12根据电网发展情况,应定时验算电流互感器动热稳定电流是否满足要求,若互感器所在变电站短路电流超过互感器铭牌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值时,应及时改变变比或安排更换。

3.8.13 对有疑问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应进行90℃油介质损耗因数测量、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微水含量分析;电流互感器应设法开展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 3.8.15 对在运的35kV及以上耦合电容器的带电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其测试周期应不少于1年1次。

3.8.16重视各种带电监测和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经验的积累工作,当绝缘在线监测数据与停电试验结果不一致时,以停电试验结果为准。 3.9 消弧线圈和并联电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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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消弧线圈装置本体及附件的安装位置应在变电站(所)直击雷保护范围之内。 3.9.2 消弧线圈装置投入运行前,调度部门必须按系统的要求调整保护定值,确定运行档位;对于装设手动消弧线圈的非有效接地系统,应使手动消弧线圈运行在过补偿状态,合理整定脱谐度,保证电网不对称度不大于相电压的1.5%,中性点位移电压不大于15%额定电压。

3.9.3 接地变压器二次绕组所接负荷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3.9.4 并联电容器选型时应考虑安装、运行、检修、反事故措施等方面的要求。选型和验收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大容量并联电容器保护方式的选择;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必须提供实用条件下的保护性能试验报告,不得使用无保护措施的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应提供耐久性试验报告;空芯电抗器的发热;新装置禁止选用开关序号小于12的真空开关投切并联电容器组;禁止采用开关装在中性点侧的接线方式;制造厂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户内型熔断器不得用于户外并联电容器组。

3.9.5每年不少于2次使用红外成像仪对运行的并联电容器设备进行监督测试,对于发生温度异常的并联电容器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特殊运行方式及大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增加红外成像测量次数。

3.9.6为避免发生投切电容器组时出现幅值较高的操作过电压,应采用合闸过程中触头弹跳小、开断时间短、击穿率低的断路器。 3.10 电气设备外绝缘重点监督内容

3.10.1 应在不同污秽地区合理设立盐密监测点,定期进行盐密及灰密测量,掌握不同地区各类绝缘子的饱和盐密值及灰密值。饱和盐密及灰密可通过较长时间的连续积污测量获得。

3.10.2对运行中的合成绝缘子应参照“盐密监测点”设置一定数量的“憎水性监测点”,定期检测绝缘子憎水性,以分析该批产品的外绝缘状况,对于严重污秽地区的复合绝缘子宜进行表面电蚀损的检查。

3.10.3污秽等级划分要充分考虑大环境的变化情况;污区分布图的绘制应根据污源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滚动修订。

3.10.4 进一步加强外绝缘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外绝缘台帐;建立RTV涂料的施涂时间、厂家及憎水性情况的档案记录。

3.10.5 加强高压电气设备外绝缘表面巡视检查,具体要求不得有严重积污,瓷套、复合外套、法兰不出现裂纹、破损或放电烧伤痕迹;涂敷RTV涂料的瓷套憎水性应良好,涂层不应有缺损、起皮、龟裂现象。高压支柱绝缘子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查,运行时间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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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的高压支柱绝缘子的水泥浇装部位,应采取涂抹防水胶的措施防止进水。

3.10.6 消除防污闪工作薄弱点,如变电站内新更换的设备、线路耐张绝缘子、输变电设备结合部及高位布置的变电设备等。

3.10.7 积极开展变电站外绝缘RTV涂料的憎水性检查试验。 3.11 输电线路重点监督内容

3.11.1 继续完善输电专业作业指导书,以规范化工作促进输电管理水平的提高;修订完善输电专业的规章、制度。

3.11.2 继续抓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文“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杜绝倒塔、断线、大面积污闪和风闪事故的发生。

3.11.3 加强基础分析,准确掌握电网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薄弱环节,努力解决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11.4 重点开展防雷击、防污闪、防鸟害、防冰闪、防风偏、防微风振动、防舞动和防外力破坏等方面工作。

3.11.5 对新建和技改线路选用的复合绝缘子,应按GB/T 19519-2004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试验。

3.11.6 重视瓷绝缘子(包括已涂RTV涂料的)的带电低零值检测工作和复合绝缘子运行性能抽样检验。

3.11.7 对雷击活动频发地区开展接地电阻普测工作,对接地电阻不合格的杆塔要制订计划进行改造。

3.11.8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进一步完善设备检测手段,如紫外线探伤测试等工作。

3.12 其他重点监督内容

3.12.1 定期开展输变电设备的红外热成像测试工作,特别应加强输电线路和电力电缆的测试,对测试的结果检修部门应做好记录,以便于今后的消缺,加强红外图谱的分析和健档工作。

3.12.2 加强电力电缆的设计选型监督工作,在交接和故障修复后应按GB50150-2006标准、新电生(2007)19号文和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文的要求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3.12.3 带电作业工器具的检验,应严格执行DL/T 878-2004《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试验导则》、DL/T 976-2005《带电作业用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新疆电力行业带电作业工器具检验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带电作业工器具的整段交流耐压试验和机械试验,以保证带电作业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验,应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执行,对110kV及以上电力安全工器具应进行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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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耐压试验,其试验周期应不少于3年1次,以保证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 3.12.4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输电网安全性评价(试行)》的要求,应开展高压电气一次设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应负责落实整改情况并督促检修部门进行整改。

3.12.5 加强高压试验仪器的送检和自校工作,并做好记录。

3.12.6 定期举办绝缘技术监督专责资格培训班;高压试验人员资格培训班。 3.13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监督内容

3.13.1状态检修工作实行班组、工区和地州公司三级评价体系,基本流程包括设备信息收集、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检修计划、检修实施及绩效评估在内的各环节。

3.13.2各班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设备信息收集和录入,信息范围应包括投运前信息(设计、施工、出厂、安装、交接等报告)、运行信息(包括事故、缺陷、跳闸、运行工况、巡视记录等)、检修信息、试验信息、带电检测信息(离线检测、在线监测等)。 3.13.3各班组对设备情况进行状态评价,并根据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对评价结果进行修正,编制设备状态班组初评意见,上报工区。鼓励采用计算机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设备状态评价,不能由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评价的,采用人工进行评价。

3.13.4工区在接到班组初评意见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汇总、评价,形成设备状态工区初评报告,报分公司状态检修工作小组。

3.13.5状态检修工作小组在接到工区初评报告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设备评价。 3.13.6专家组在工区初评报告的基础上,完成各状态评价专业报告。状态评价专业报告应涵盖所辖设备铭牌参数、投运日期、上次检修日期、状态量检测信息、状态评价分值、状态评价结论、检修策略建议等。

3.13.7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接到工作小组状态评价专业报告后,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形成状态检修综合报告,报状态检修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报告应包含状态评价专业报告、风险评估结果、检修分类等级、检修周期调整、检修计划等。

3.13.8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新疆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及检修计划,对上报的全寿命检修计划和三年滚动检修计划进行修订,形成本单位年度、月度检修计划。

3.13.9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在状态检修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督促相关标准制度的执行。重视故障诊断、设备监测和设备寿命预测等研究工作。加强信息沟通,组织各单位进行状态检修经验交流,总结推广状态检修工作的先进经验。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熟悉、掌握设备结构和特性,为设备状态管理积累经验,并参加安装质量的监督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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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0规范标准化作业,完善标准化检修体系,提高输变电设备检修质量。 4 技术监督管理

4.1应按照要求在年底总结中汇总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如下表: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指标考核

序 1 2 3 4 考核项目 A类设备试验完成率 B类设备试验完成率 运行设备状态评价完成率 运行设备检修计划完成率 一般缺陷消缺率 危急、严重缺陷消除率 指标要求 100% 98% 100% 100% >90% 100% 750kV线路<0.3次/百公里·年 330kV线路<0.35次/百公里·年 110kV线路<0.7次/百公里·年 5 跳闸率 4.2试验作为高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开展状态检修的输变电设备开展状态评价,依据专家组报告确定试验周期,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的要求认真开展高压电气设备的试验工作,做到不超期、不漏项、不误判。未开展状态检修的输变电设备仍按照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4.3加强110kV输变电设备的全过程监督,基建过程中,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进行旁站式监督,认真执行投产验收细则。加强设备运行工况的监督,保证设备投运后1年内的全检工作。

4.4 停运时间超过6个月的高压电气设备重新投运前应进行预防性试验(包括绝缘油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带电运行。

4.5 绝缘电阻、直流电阻、介质损耗因数、直流泄漏等试验结果与试验时的状况有关,应认真记录大气条件和设备上层油温情况,避免记录不准造成对试验数据的误判断。 4.6 应加强电气设备非电量保护、控制装置等附件的运行维护和校验工作。

4.7 应按期制订绝缘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并按规定于每季度初5日前向新疆电力行业技术监督中心报送绝缘技术监督季报表,其中对含供电、火电和水电的地州电力公司须汇总后报送一张季报表,县级供电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绝缘技术监督季报表;并在当年1季度报预防性试验计划台数(按电压等级和设备类型区分),在次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等。

4.8 建立和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在电力建设与生产各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等,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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