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8 2:02: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柯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 管理体制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

1. 学校总务处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生管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两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 行为准则

1. 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遵守总务处和生管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 生管人员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使用;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 保证安全,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

5. 不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修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导护教师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生管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9. 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生管教师汇报并赔偿;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11.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人员(包括本校非住宿生)看望住宿生,请向宿舍管理教师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无特殊情况,来访人员不应进入学生寝室。特殊情况须得到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学生寝室;

(三) 卫生要求

1. 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寝室长负责管理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 寝室卫生应做到:

(1) 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 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 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 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 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四) 食堂用膳制度

1. 遵守就餐纪律,按顺序排队购饭买菜。 2. 用膳时要珍惜粮食,不要在餐厅大声喧哗。 3. 饭菜不得带入寝室,不得在寝室和教室内用餐。 4. 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地方。

5. 尊重炊事人员,听从值勤人员的劝告。 (五) 作息时间 5:40起床 6:00~7:00 早读 7:00~7:30 早餐 7:40宿舍关门 11:25 宿舍开门 14:00宿舍关门 16:50 宿舍开门 18:20 宿舍关门 20:40 宿舍开门 21:30 熄灯

(六)住宿生违纪处理条例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柯朱中学《宿舍管理条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出现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与如下处罚:

1、违反日常住宿、就寝纪律一学期累计三次者,给予警告,停宿一周; 2、住宿期间,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擅自使用电器、明火或私拉电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停宿两周;

3、住宿生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4、一学期有两次警告的寝室和个人,停宿一学期;

5、住宿期间屡次违反以上《条例》和《规范》,不思悔改者,取消住宿资格并停发生活补助。

以上所有违纪行为,均通知家长,停宿期间的住宿问题和费用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学校规范管理,特制订此制度,望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一切外来人员遵照执行。

柯 朱 中 学

2010年3月1日

银川九中学生住宿管理条例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增强广大寄宿生的守纪守法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锻炼学生的自治自理、合作共事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交往和生存实践能力;通过加强管理给寄宿生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入宿制度

1. 寄宿生须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入宿; 2.异性亲属不得私自进入子女住宿处; 3.寄宿生不得随意带领走读生进入宿舍;

4. 全体寄宿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入宿,服从宿管老师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停宿;

5. 寄宿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寄宿生活动,确保宿舍管理的规范化;

二、日常管理制度

6. 晚自习制度: (1)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2)晚自习学生均在指定地点进行晚自习,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指定教师进行点名及辅导工作;值班教师由学校调配,确保晚自习的纪律与学习效率; (3)晚自习迟到(上课1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视为旷课)二次为一次旷课,二次旷课即予纪律处分,三次给予退宿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4)晚自习学生须遵守上课纪律,课间不得进入小卖店购买食品,不得在校园内追打吵闹,要保持校园卫生,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5)晚自习时间严禁外人来访;

7. 请假制度: (1)寄宿生请假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2)请假手续办理后,学校宿管人员将对请假学生去向进行确认,如发现去向或事由与请假条不符者,除及时通知家长给予追查,同时进行退宿处理,并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8. 点名刷卡制度: (1)每晚就寝前15分钟为宿管人员点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归宿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语,第二次给予学校警告处分,第三次将视情节给予停宿处分。

三、卫生与公物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