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及职责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8:55: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新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及职责

汇 编 目 录

一、学生营养餐——领导机构及岗位职责 二、学生营养餐——家长监督委员会名单 三、学生营养餐——管理流程图示 四、学生营养餐——工作计划

五、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 六、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营养餐——民主监督制度

八、学生营养餐——食品进校验收制度 九、学生营养餐——食品储存加工制度 十、学生营养餐——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十一、学生营养餐——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十二、学生营养餐——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十三、学生营养餐——宣传教育制度 十四、学生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 十五、学生营养餐——食品储存制度 十六、学生营养餐——卫生管理制度 十七、学生营养餐——仓储管理制度 十八、学生营养餐——卫生管理制度 十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二十、学生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一、学生营养餐——档案管理制度 二十二、学生营养餐——仓储管理员职责 二十三、学生营养餐——炊事员岗位职责 二十四、学生营养餐——班主任职责

二十五、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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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组成员及岗位职责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元鹏(校 长-管理整体)

副组长:刘耀贤(后勤主任-后勤保障与检查)

贾万宝(庙华教学点负责人-对庙华教学点全面管理)

徐进锦(丰台教学点负责人-对丰台教学点全面管理) 贾 贤(张肴教学点负责人-对张肴教学点全面管理)

成 员:刘耀贤(教务主任-营养健康监测)、朱丽红(兼伙食团长-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安文文(少队辅导员-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徐靓(宣传组长)、张巧珍、贾小琴、黄艳霞、李焕玲(炊事员-食品加工)、各班班主任(值班监督、发放、陪餐及本班学生用餐的管理)

相关成员具体责任:

1、校长及各点负责人:学校学生营养计划第一责任人,负责营养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2、伙食团长:学校学生营养计划具体管理人,对营养食品接收、验货。具体负责学校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对营养食品接收、验货、存储、配餐、留样;对从业人员加工、操作的监管;对学生食(饮)用的情况的监控和调整等;负责建立学校营养计划工作档案。

3、少队辅导员: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对学校学生营养计划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民主监督,并参与过程管理,负责召开家长监督委员会会议公示财务,收集意见建议。

4、教务主任:协助建立学生实名制登记档案,及时反馈学生的变动情况,申报学生数的核减与增加。负责学生营养健康情况的监测,并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监测档案。

5、宣传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办法和保障措施等;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6、财务人员:确保营养计划资金专款专用,按时结算货款,保证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建立相关账目。

7、伙食团长:对营养食品领取、发放,对从业人员加工、操作的监管。 8、班主任:负责学生营养计划实施工作中学生的日常管理。协助建立学生实名制登记档案;经常对学生开展营养健康教育;组织学生按学校统一要求对营养食品进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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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最终检验、分发、签字;及时反馈班级的各种情况;保证操作流程正确、安全、高效。

9、炊事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按规定就餐时间提前到校清理、打扫伙房卫生,并对餐具进行定期消毒,要保证伙房内干净卫生。要严格按食谱做饭,每天按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免费午餐的供应及发放,按时给老师做好饭,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要努力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当,保证营养的质量。要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并根据用餐人数,分餐。要保证在校教师早晚的热水供应。注意个人卫生,做饭时要穿着干净、整齐,上厕所或干脏活后要用肥皂洗手。要服从学校和管理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自行购买餐具、调味品和蔬菜、面粉。要履行节约意识,避免饭菜、水电以及煤的浪费,要根据就餐人数适量做饭,严禁无人开灯、无用生火、开换气扇。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将饭菜备好。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和重大疾病。有传染疾病和其他影响健康的重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要如实向学校申报,知情不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后果自负。必须按规定办理健康证,参加有关培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安全用电、用煤、用火,保护好自己。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急性病和其他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在下班期间要锁好伙房门并有管理好餐具、灶具的义务,对由乙方本人因疏忽大意,未及时锁门、灭火、断电、断水所引起的盗窃、失火等损失,由乙方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家 长 监 督 委 员 会 名 单

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透明度,发挥社会、家长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调整营养计划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党和政府这项阳光工程办得更好。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家长监督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贾柏平 副主任:刘金锋

成 员:刘 斌 肖 阳 盛谱芳 各教学点成立相应的家长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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