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练习题 (答案)汇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6:22: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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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多项选择题

1、 异议索赔条款主要适用于( ADE )。

A、品质方面的索赔 B、延期交货的违约行为 C、延期接运货物的行为 D、数量方面的索赔 E、包装方面的索赔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包括( BD )。

A、一方提出索赔 B、解除合同 C、一方提起诉讼 D、延期履行合同 E、一方提起仲裁

3、对于仲裁方式,下列说确的是( ABCDE )。

A、它强调自愿性 B、它有强制性的一面 C、它比诉讼更灵活 D、它的费用比诉讼低 E、它处理问题比诉讼迅速 4、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这意味着( ABC )。

A、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B、当事人不得向任何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请求 C、如败诉方不执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起诉 D、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E、当事人可以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请求

5、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容一般包括( ABCDE )。

A、仲裁地点 B、仲裁机构 C、仲裁程序 D、仲裁裁决效力 E、仲裁费用的负担 6、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的索赔,通常包括( ABCD )。

A、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索赔 B、卖方向承运人提出的运输索赔 C、买方向承运人提出的运输索赔 D、卖方向保险人提出的保险索赔 7、进出口合同中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 CD )

A、异议条款 B、索赔条款 C、罚金条款 D、异议和索赔条款 8、异议和索赔条款包括( ABD )。

A、索赔依据 B、索赔期限 C、索赔处理办法 D、索赔金额 9、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违约金的功能是( AC )。

A、制裁违约 B、保证合同履行 C、赔偿损失 D、预防违约 10、判定为不可抗力事故的原则是( ABD )。

A、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偶然性的,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或控制克服的 B、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C、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的 D、不是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导致的 11、下列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是( ABC )。

A、水灾 B、地震 C、政府禁令 D、通货膨胀 1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对买方违约,卖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有( ABCD )。

A、请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B、扣交货物 C、解除合同

D、请求损害赔偿 E、规定一段额外的合理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 13、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应包括( ABCD )。

A、不可抗力事故围 B、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C、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方式 D、证明文件及出证机构 14、合同中规定不可抗力围的方式有( BCD )。 A、分类式 B、概括式 C、综合式 D、列举式

15、某公司对外订立出口合同后,发生火灾,全部供出口的商品被毁。如果该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该公司可援引该条款( 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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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要求进口方按期付款 B、要求免除对买方的赔偿责任 C、要求撤销合同 D、要求延期履行合同 三、判断题

1、凡是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商检机构的检验之后才能出口。( × ) 2、在出口国检验是指在产地检验出口商品。( × )

3、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凭样成交的,进行商品检验时应按合同进行检验。( × ) 4、逾期提赔是无效的。 (√ )

5、某公司的进口设备到货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卖方及时对设备进行了修理,使设备达到了原定标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不能提出任何损害赔偿要求。 (√ )

6、在进出口业务中,进口商收货后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在任何时候都可向供货方索赔。(× )

7、不可抗力事故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或克服的。 ( √ ) 8、一旦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不可抗力事故,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即可解除合同。 (√ ) 9、供货方如果生产机器发生故障,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延期交货。( × )

10、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必须订明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 ( √ )

11、如果采用概括式说明不可抗力事故围,易因双方当事人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合同效力。( √ ) 12、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或推迟合同的履行。 ( √ ) 13、不可抗力属于免责条款。 ( √ ) 14、受理争议的仲裁机构是国家政权机关,对争议案件的受理具有强制管辖权。( × ) 15、仲裁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 )

16、买卖双方为解决争议而提请仲裁时,必须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 )

17、仲裁协议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否则不能提请仲裁。( √ ) 18、仲裁协议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 ) 19、仲裁协议的核心作用是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 )

20、仲裁比诉讼的程序简单,处理问题比较迅速及时,而且费用也较为低廉。( √ ) 四、简答题

1、 什么是争议?引起争议的原因有哪些? 答:所谓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交易中双方引起争议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1)卖方违约(2)买方违约(3)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从违约的性质看,争议产生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一方的故意行为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二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疏忽、过失或业务生疏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此外,对合同义务重视不足往往也是导致违约、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2、 什么是不可抗力?它主要包括哪些精神原则?

答: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至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确切含义,不同的法律在解释上并不统一,但精神原则大体相同,主要包括:(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导致的(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不能控制、无能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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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什么是仲裁协议?它有哪些形式?

答: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将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一般在合同中已包含,即我们所说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这种仲裁协议成为提交仲裁协议。

4、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处理事故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期限和方式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2)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分析事故的性质,看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围(3)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作为发生事故的证据(4)双方当事人应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进行协商处理,处理时应弄清情况,体现实事的精神

五、论述题

1、 试述仲裁与诉讼的不同之处。 答:(1)诉讼不存在自愿问题,诉讼的提起可以单方面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性。仲裁方式既有自愿性的一面,又有强制性的一面。自愿性主要体现在仲裁的提起,要有双方达成的协议;强制性则表现在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双方必须遵照执行(2)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灵活性,因为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人民而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的(3)采用仲裁处理问题一般比法院迅速及时,费用比较低

2、 仲裁协议是什么?它有什么作用?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将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争议发生后双方协商签订的提交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作用是相同的:(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3)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的管辖权。以上三种作用是相互联系的

3、进口索赔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索赔证据。对外提出索赔需要提供证件,首先应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发票、装箱单、提单副本;其次,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2)索赔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值外,有关的费用也可提出,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利息等,都可以包括在索赔金额。至于具体包含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索赔期限。对外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提出,过期无效。如果商检工作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可向对方要求延长索赔期限(4)关于卖方的理赔责任。进口货物发生了损失,除属于轮船公司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外,如属卖方必须直接承担的责任,应直接向卖方要求赔偿,防止卖方制造借口来推卸理赔责任

六、案例分析题

1、某贸易商以FOB价向国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7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5%的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5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的3%,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5%还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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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厂延迟交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贸易商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中预先已就此种行为作出了赔付5%违约金的规定,所以贸易商完全可以依约向工厂索赔,因为合同是索赔的依据。贸易商在向工厂索赔时应索赔货款的5%,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规定是5%,贸易商索赔金额,应依据他跟工厂的合约,而不受他与买方之间的约定的限制与影响。

2、国某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约的日期为9月1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10——12月份。但9月中旬以后,国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公司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7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 答:在这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至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再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本案例告诉我方:(1)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2)进行合理的报价(3)对不可抗力要做到真正理解

3、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规定“数量500箱,5月份装运”。我外贸公司遂即备货准备5月1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一直延至6月1日才装运。当该公司凭6月1日的已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却遭银行拒付。试问: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我方可否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对方付款?为什么? 答:(1)本案例中,银行有拒付的权利。因为信用证支付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在此支付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为原则,开证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如果做不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则开证行可以拒付。本案例中显然提单与信用证不符,故银行可以拒付。

(2)本案例中,我方不能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要求银行通融。因为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虽然它是在合同的基础上开立的,但一旦开立即成为独立的法律文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而“不可抗力”条款属于合同条款,不能约束银行的行为

4、某年10月,我国某外贸公司同一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交货期为当年12月。由于同年7、8月间产区遭受旱灾,产品无收,出口人不能依约交货,于是以不可抗力为由,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问该项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不能成立。因为产区发生的旱灾是在出口合同签订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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