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9:39: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伤事故报告、统计与分析制度
为了妥善处理工伤事故,减少或避免劳动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以下(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报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工段长(作业队长)、采区区长或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公司安监室和主管经理。
2、发生伤亡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3、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各类特大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在6小时以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调度中心;一次死亡3-9人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12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国家局调度中心,一次死亡1-2人各类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的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首先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
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轻伤事故,由车间主任指定车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事故调查员,组织生产、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报公司级有关部门和主管经理。
(2)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事故调查总指挥,从生产、技术、安全和工会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按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破坏事故:系指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及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的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
方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 ,发现异常现象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员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坑长、区长、队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员、有关业务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工种、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8)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9)事故现场的图纸和照片。
8、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必须做到:
(1)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2)重伤及以上事故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四、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来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所造成,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
3、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
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未处理浮石、 撬帮问项不够、巷道缺乏有产支护、通风不良等);
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 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
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
8、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个体防护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
1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