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务练习题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0:04: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销售收入=22×6.8128=149.8794(元/套)

实际成本=进货成本×[1-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150×[1-9%/(1+17%)]=138.4615(元/套)

国费用总额= 300+ 800+ 700+ 1200+ 600=3600(元) 每套紫砂壶茶具国费用=3600/1000=3.6(元/套)

每套茶具的国外运费=2200×6.8128/1000=14.9882(元/套)

销售利润=销售收入-实际成本-国费用-国外运费=149.8794-138.4615-3.6-14.9882= -7.1703(元/套)

利润为负数,每套亏损7.1703元 (2)按照我方保持5%利润还价情况:

CFR报价=实际成本+国费用+国外运费+预期利润=138.4615+3.6+14.9882+CFR报价×5%

将等式两边移项得:

CFR报价×(1-5%) =138.4615+3.6+14.9882 CFR报价=165.3155(元)

折成美元:165.3155/6.8128=24.2654(美元/套) 按照我方保持5%利润,每套可以还价24.3美元。

八、案例分析

1.双方争议的原因是由于对佣金的支付方法未在合同中明确。一般来说,在我出口业务中佣金通常由我出口企业收到全部货款后再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但为了防止误解,对于佣金的支付应由我出口公司与中间商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以便执行。

2.在此案例中,我方由于报价计算错误,为以后的磋商埋下了隐患。因此在对外磋商之前必须先认真进行报价核算,做到对买卖经营状况心中有数。此外,在发盘出现错误的时候,要认真检查还盘,看是否有挽回的余地。如果有回旋的余地,不要急于再发盘,先要看对方是否急需这批货物,然后视情况而定。

第六章 进出口贸易货款支付

一、填空题

1.汇票 本票 支票 2.汇付 托收 信用证

3.无因性 要式性 流通性 提示性 返还性 4.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5.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6.限制性抬头 指示性抬头 来人抬头

7.汇付 托收 信用证 8.电汇 信汇 票汇 9.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10.银行 11.信开 电开

12.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 13.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14.可转让 15.信用证抵押贷款

16.申请人 担保人 受益人

17.赊销 资金融通 销售帐务管理 收取应收帐款 买方信用担保 18.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单项选择

1.B 2.C 3.B 4.A 5.A 6.A 7.B 8.B 9.D 10.B 11.D 12.B 13.D 14.B 15. D 16.B 17.B 18.B 19.B 20.D

四、多项选择

1.ACE 2.BE 3.ABCD 4.AB 5.BCD 6.ABCD 7.ADE 8.ACE 9.ABCE 10.CD 11.BC 12.BDE 13.BC 14.ABCDE 15.ABCD 16.ABCD 17.BCDE 18.AB

五、名词解释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须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取得货运单据后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从代收行取得单据提取货物,于汇票到期时再付清货款。

3.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等电讯手段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其解付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5.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6.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或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其中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

7.托收进口押汇:是银行对进口人的资金融通,指允许进口人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T/R)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换回信托收据。

8.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取得货运单据后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先承兑,于汇票到期时付清货款从银行领取货运单据。

9.贴现:是指汇票持有人向受让人(一般是银行)背书转让,受让人受让时扣除从转让日起到汇票付款日止的利息及一定手续费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10.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承付(honour)是指:a.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b.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c.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11.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

12.注明“延期付款兑用”的信用证称为延期付款信用证。此类信用证一般不需汇票,受益人交单后,要等到付款的到期日才能取得款项。

13.循环信用证是指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14.预支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预支信用证中应有预支条款,这一条款以前是用红色打印的,所以这种信用证也被称作红条款信用证。

15.打包贷款: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凭其提供的国外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又称信用证抵押贷款。

16.假远期信用证:是指进口方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而向出口商开出、允许出口商发运货物后提交远期汇票及单据,并由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进行即期支付的一种信用证。

17.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围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18.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履约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是适用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或以自己的名义向

受益人开立的书面凭证,保证在受益人提交了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的条件下,偿还开证申请人的借款、支付开证申请人承担的任何债务、支付开证申请人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9.国际保理:全称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又称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指保理商向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卖方)提供的,集资金融通、销售帐务管理、收取 应收帐款 和买方 信用担保 为一体的 综合性服务 。

20.出口信用保险:是信用保险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的一种保险。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地区)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六、简答题

1.汇票的票据行为主要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款、背书、贴现、拒付和追索等。 2.支票与汇票、本票虽均具有票据的一般特性,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汇票和支票均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因为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

(2)份数。汇票能够开成一式多份(银行汇票除外,它只能开一份);而本票和支票只能一式一份,不能多开。

(3)票据的性质。汇票与支票均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属委托支付证券;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4)到期日。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等形式。另外汇票在国际贸易中,还有运输单据出单后定期付款的方式。

(5)承兑。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本票由于出票人出票时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因此无需提示承兑,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还是需要出票人见票后才能确定本票到期日,因此有提示见票(即签见)的必要;而支票均为即期,也没有承兑的必要。

(6)出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付款人是否承兑和/或付款,取决于自己的意愿,但一经承兑,承兑人就应该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一经出票,出票人就应承担付款责任;支票的付款人只有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存款时才负有付款义务。

3.票汇与电汇、信汇有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而由收款人持银行即期汇票取款,或委托其往来银行凭票取款;电汇和信汇的汇入行收到汇出行的委托通知时必须通知收款人来取款。二是票汇方式下,汇票在交给付款银行前,可能经过许多人的转让,所以银行占压汇款资金的平均时间较电汇和信汇要长些,从而可以为银行提供更

多利润。三是票汇由于存在汇票丢失和损毁的风险,再加上如付款行不在收款人所在国则更麻烦,所以实际业务中使用不是很多;而信汇方式由于资金在途时间较长,操作手续多,目前也极少使用;电汇因其安全和快捷的特性,成为国际贸易中采用最多的汇付方式。

4.(1)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时,进口人承兑后就可以从代收行取得单据,待汇票到期后再付款;付款交单是指委托人的交单以付款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在发货后取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

(2)不同之处在于进口人交单的条件不同。承兑交单是以承兑为条件,而付款交单则是以付款人的付款为条件。

5.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资金是由债务方转移给债权方,但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既可能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也可能相反。由此可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结算方式。

所谓顺汇(To remit)是指债务方主动把款项支付给债权方,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而逆汇(To draw)是指由债权人委托第三者(一般是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其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三种基本结算方式中属于顺汇方式的为汇付,而托收和信用证则是采取的逆汇方式。

6.即期汇票采用付款提示。远期汇票采用承兑提示,等票到期后再作付款提示。 7.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或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其中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托收包括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8.信用证支付方式在使用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2)开证行(3)受益人(4)通知行(5)议付行(6)付款行(7)有可能的其他当事人:保兑行;偿付行;第二受益人;第二通知行。

9.各银行的信用证格式可能不一样,但容大致相同,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2)对汇票的要求;(3)对运输的说明;(4)货物描述;(5)对单据的要求;(6)其他条款,包括开证行对通知行的指示;开证行对议付行或付款行的指示;特别条款,如限制议付、限制船籍或船龄、限制航线或港口等;.开证行付款保证;惯例适用条款;开证行签字或电开证的密押。

10.循环信用证的循环条件有三种:(l)自动循环。即不需开证银行的通知,信用证即可按所规定的方式恢复使用。(2)半自动循环。在使用后,开证行未在规定期限提出停止循环的通知即可恢复使用。(3)非自动循环。在每期使用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才能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