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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的技术方法研究

作者:孙博 梁秋玲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13期

摘 要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环境是人类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环境质量大幅度下降,环境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的环境损害问题在司法鉴定中存在着鉴定标准不一致、鉴定成本高等问题,本文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工作流程出发,分析了主要工作环节所面临的司法鉴定的问题,并提出几条解决对策,希望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技术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环境损害 因果关系 判定 修复方案

作者简介:孙博,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研究方向:法医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梁秋玲,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060

我国社会持续进步、经济科技水平提升的同时,要将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到环境损害评估当中来,按照科学的流程,在发挥科学技术手段先进优势的基础上,利用先进技术监测自然环境遭受破坏的范围,以此分析环境破坏与自然生态完整性之间的关系,预计使环境或者生态平衡恢复到最初阶段所需要的时间期限以及具有可行性的具体方法,估算环境所造成损害的程度的过程 。

一、关于环境损害的调查

(一)环境损害的调查对象具有多变性

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时效性的特点,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介入事件当中,进行环境勘查和检验,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几乎看不清事情的本来面貌了,只能进行模拟的推断思考。而累积性环境具有多变性的特点,它的累积时间比较长,在它长时间的累积过程中,污染物很有可能发生介质上的转移,不仅调查范围大,某些区域甚至不具备调查取样条件,并且在长时间的迁移扩散过程中,污染物可能已经发生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反应,改变了其本身面貌,因此,难以获得鉴定评估所需数据。 (二)环境损害鉴定中的调查方法 1.资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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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的整合包括自然信息、历史背景资料、社会经济等内容,环境污染的过程和事件的处理经过也是需要注重调查的内容,包括污染源数量、位置、所属行业、特征污染物的类型和种类、污染物排放的地点、方式、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急处置措施等 。 2.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

要想彻底的进行环境损害问题的研究就需要进行现场勘查,立足于实际,现场踏勘主要需要勘查的地点包括污染源的现状、周围地区的情况、最先受到影响的地区、周边的水源、土地等是否也遭受了污染等,在勘查的过程中可使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对受环境损害的周围的水质、土地等敏感地区进行仔细的勘测 。 3.环境监测

通过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获得的信息,做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方案,内容包含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大致分布地点、拟定采样方案、创建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完善样品分析方案、确立质量保证和控制程序等。并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尤其对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严重型污染场地调查、复杂条件采样监测等环境损害调查的难点情况,需依照已有规范条例,结合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出符合标准的环境监测方案,提高针对性、专业性和全面性。

二、环境损害标准的确定 (一)标准线的确定方法

1.利用环境和生态系统被破坏之间的状态为评估标准

数据来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如统计数据、常规监测、学术研究、专项调查等,将所得到的数据合理分析、处理,以此通过数据资料观察人们的财产状况以及人体自身的身体健康情况,与此同时,利用数据评估生态系统现状。 2.利用没有受到环境损害的区域作为评估标准

将遭受环境损害的区域和没有遭受环境损害的区域做对比,要求没有被破坏的区域内人们的身体情况、财产水平和环境质量的现状为主要参考标准。 3.利用模型

当以上方法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时,这时可以通过构建模型的方式对此进行反应,所建模型关系具体体现在:污染物浓度和生物量、身体康健指标、生境丰度、财产损失情况等指标之间的反应,并利用已构模型实施基线确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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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线确定方法的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判定环境损害标准线后,针对不同的情况就选用不同的标准线确定的方法。在选择确定的方法过程中,要注意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即背景值、对照值和标准值,根据受污染或者损害的环境的程度,来选取这三个数值的参照顺序。例如在环境损害与污染发生之后,已知背景值和对照值,那么可以通过对这两个数值的比较和这次环境污染的程度来确定标准线。

三、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的判定

环境损害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往往难以进行查证。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的分析决定,可以科学技术手段对环境的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并且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推测。此外,也可以依靠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一)环境损害的原因与结果联系

环境损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联系重点在于证明通过环境暴露、损害等不同方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此外,二者间存在相关联系、规律发展、独特性以及统一性等关系。 内容包含:

1.环境损害原因和环境损害结果之间具有规律性,即有了环境损害的原因才会有环境损害的结果,并且是损害原因在前,损害结果在后的顺序,二者之间时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 2.环境暴露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关联具有同一性,环境暴露导致环境损害的原理在我国的诸多领域都可以得到推理证实。

3.发生环境损害问题是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的,并且多为人为因素导致。

4.环境暴露与环境损害之间有密切联系,只有当环境发生暴露时,才会发生环境的损害,不受个别因素影响。

(二)环境损害的原因与结果关系判断的适用方法

环境损害的原因与结果关系判断的适用方法有许多。同源性分析可以采用数理统计方式、指纹图谱技术、同位素分析方式等。暴露及毒性分析可运用的方法包括模拟环境损害的现场、有毒物质的检验、生态环境研究等,模拟环境损害现场是在了解暴露情况和暴露过程的基础上进行的,有毒物质的检验、生态环境研究等方法是用于检验污染物是否具有毒性的研究之中 。

四、环境恢复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