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4 4:06: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合同法总则历年司考真题

2002年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甲公司负有将货物运送给乙公司的合同义务。丙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的行为代表甲公司。丙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即在甲公司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货运合同关系。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造成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正确。当然,甲公司有权要求运输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司机刘某的过失行为由运输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1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立即又发出要约作废的函件,要约作废的意思实际是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两个函件应当同时到达甲公司,即要约已经被撤回。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该函件只要由甲公司接收,则意味着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甲公司,要约即被撤回,至于董事长助理忘了交给董事长,是甲公司内部问题,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效力。所以A正确。

1

(二)多项选择题

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所以D不正确。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知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所以A正确。

《合同法》第405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由此可知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所以B正确。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由此可知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所以C正确。

本题涉及合同法分则内容,但仍应注意。

57.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B.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C.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D.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完成要约、承诺程序,保险合同即成立,交付保险费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所以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投保人须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须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一般由保险公司预先拟定合同条款,投保人只能接受或不接受,所以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合同生效时,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或支付保险金的条件是否能够成就并不确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

58.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CD

【解析】《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合同未最终订立,但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承担先合同义务,其中包括保密义务,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BCD正确。 2003年

(一)单项选择题

3.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该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假借订立合同,损害了乙公司和丁公司的利益,符合恶意磋商的条件,所以C正确。

5.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2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该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本题中乙欺诈缔约,应向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赔偿甲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收条上写的是“订金”,并未约定定金的性质,所以不是定金,甲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只能要求乙返还1000元,所以B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

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章。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请回答以下85-88题。

85.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有权代理 B.属于无权代理 C.属于表见代理 D.属于间接代理 【答 案】 C

【解析】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本题中朱某已辞职,他对大鹏公司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再以大鹏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就属于无权代理,但是粮油公司不知道朱某已辞职,有理由相信朱某有代理权,所以构成

表见代理。(注意:关于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关系,学理上有观点认为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根据该观点,本题B也正确,有观点认为表见代理不属于无权代理,是两个互相独立的制度,根据该观点,本题B不正确,正确答案只有C。司法部给的答案仅选了C)

86.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 A.委托合同 B.买卖合同 C.行纪合同 D.间接代理合同 【答 案】 B

【解析】朱某代理大鹏公司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是大鹏公司购买粮油公司已经向某食品厂购买的糖蜜,所以该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本题考查合同的类型,属于合同法分论的内容)

87.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 A.存货人 B.仓单持有人 C.仓储合同受让人 D.货物受领人 【答案】 BD

【解析】 《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就成为仓单持有人和货物受领人。所以BD正确。仓单持有人转让仓单,转让的是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并不是转让的仓储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本题属于合同法分论内容)

88.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A.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受领交付,但要求按一级品价格付款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因受欺诈合同无效 D.主张因受欺诈撤销合同 【答案】 AB

【解析】合同约定粮油公司应向大鹏公司交付特级糖蜜,粮油公司交付的糖蜜是一级,不符合合同约定,粮油公司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粮油公司的违约使大鹏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购买特级糖蜜),所以大鹏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收下糖蜜,但是按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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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品付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正确。受欺诈的民事行为是指在作出意思表示时受到欺诈,对于受欺诈所为的民事行为,受欺诈人有权撤销。本题中签订买卖合同时粮油公司并未有欺诈行为,而是在履行合同中有违约行为,所以CD选项错误。

三、2004年 (一)单项选择题

12.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A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54.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 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C.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D.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赠与合同,所以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完成了要约、承诺程序,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所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负有将赠与物交付的义务,受赠人并不负担义务,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法律并不要求其采用特定形式,所以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本题涉及合同法分则内容,但仍要注意)

58.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守约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A.违约方所负债务为非金钱债务 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