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统一天下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2:38: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秦国统一天下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商鞅变法分两个阶段展开,历时十余年。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等方方面面。

可以将商鞅变法的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奖励耕战;第二,建立法制;第三,打破宗法贵族制度,建立新型官僚制国家;第四,移风易俗,改变秦的戎狄之风。变法的基轴是爵制改革。商鞅在旧爵制基础上,创建了一套新爵制——二十等爵制,并围绕这一新爵制进行其他改革的设计和实施。

爵是古代的一种饮酒器,形状像雀。古代祭祀宗庙时,要向祖先献上美酒。做工精巧的爵为贵族专用之物。《礼记?礼器》说:“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爵也因此成为身份的象征,用以排列贵族、士人地位的高下。爵位世袭,与庶民无缘。

商鞅将秦国原有的爵制加以改造,整齐为二十等级,包括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重新制定爵位获取、升降、继承等原则。其基本精神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以军功作为赏爵的唯一根据。在战场上英勇杀敌者,不管其出身是贵族、士人还是农民,都可根据

斩首的数量赐予爵位。战败者,则要削夺爵级。同时制定爵位降级继承原则,男子傅籍为成丁时,不能无条件继承父亲的爵位,只能降若干等级,他们若想得到和父亲相同的爵位,必须凭借军功。商鞅的爵制改革达到了几重效果:第一,激励战士,提升士气,迅速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第二,打击旧的宗法贵族势力。第三,从制度上为庶民打开通往爵位的大门,为建立官僚制新型国家铺平道路。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发达的农业和充足的粮食储备是强国的首要条件。商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推行了一系列重农抑商政策。对努力从事农业和纺织生产的人,实行免除赋税徭役的优待。对那些因懒惰而欠债不还者,将其没入官府为奴婢。对从事工商业者则采取各种限制和惩罚措施,如不准做官,加倍征收赋税,罚做苦役,等等。与此同时,商鞅启动了影响深远的土地制度改革。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实行贵族土地等级占有制,采邑主将土地按户分配给农民耕种,定期轮换。农民对土地没有任何权利,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商鞅以二十等爵制为基础,推行“名田制”。“名”意为把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以示占有。新法规定,庶民以上者均可根据身份占有数量不等的土地,土地可以继承,从而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普通的农民。允许通过开荒、转让、买卖等方

式自行获得限额内的土地,以解决授田不足的问题。 1983年在湖北江陵县(今荆州市)张家山发现的247号汉墓中,出土了西汉初年吕后时期的法令文书简——《二年律令》,其中有完整的“名田宅”律文。虽然它是汉初的法律,但可以确定,其基本精神承自商鞅变法。

律文规定,没有爵位的公卒、士伍、庶人,可占有1顷田(100亩)、1宅(约合1714平方米)。二十等爵第一级爵公士,可占有1.5顷田、1.5宅。爵位越高,占有田宅的数量越多。至第十九级关内侯,可占95顷田、95宅,是普通庶人的九十五倍。

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西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曾评价商鞅变法说:“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虽然董仲舒是站在崇古的立场上,对商鞅变法持全面否定态度,但是,他把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视为导致中国古代社会发生重大转型的决定性因素,却切中要害。商鞅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庶民,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数量庞大的独立的自耕农。

此后,商鞅为了增加税收,强制推行小家庭制。规定一家除一子承嗣外,其余儿子结婚后必须分家,单独立户,否则加倍征收户赋。自此,“五口之家”的小家庭成为中国家庭的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