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草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4:12: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以防止相对人滥用债权异议权,导致破产程序的拖延。

三、对尚未确定债权的处理

对于债权是否存在,债权性质如何以及债权数额多少等内容有一项或多项内容没有得到证实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为其临时确定债权额,债权人按照人民法院临时确定的债权性质和数额,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投票表决权。

四、债权确认的法律后果

债权确认,一般产生三方面的法律后果:

(一)被确认的债权,债权人获得参加破产程序的债权人资格,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依据其被确认的债权性质及债权数额等在债权人会议中享有投票表决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参加同类债权的清偿顺位,并以此计算获得清偿数额。

(二)债权未被确认的债权,及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确定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人不得参与后续的破产程序。

(三)债权不能确定或者尚未确定的债权,经人民法院临时确认债权的,债权人按照人民法院临时确定的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在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但是,如果最终被确认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则不得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已经获得的分配,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最终确定为破产债权的,则按照最终确认的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参加表决或分配,已经按临时债权额行使的表决权不再纠正,但分配财产时应当按最终确定的债权比例进行。

第五部分 附件

一、债权申报表 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三、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四、债权申报登记表 五、债权审查确认表 六、债权确认单 七、债权表

附件一

债 权 申 报 表

债 权 人 债 务 人 申报日期 申报债权数额 连带债权人名称 年 月 日 是否属连带债权人 于法院破产受理日债权是否已到期 是否经法院(仲裁机构)裁决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是否为求偿权 连带债务人名称 有/无财产担保 债权发生情况 本金(求偿权) 债权计算清单 利息 赔偿损失(违约金) 其他损失 合计: 备注: 填报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二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债权人: 申报债权文件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份数 页数 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签收人声明:本次申报债权文件的签收并不代表签收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

提交人(签字): 签收人(签字):

提交时间: 签收时间:

附件三

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债权人提供的地地址: 址及联系方式 邮编: 联系人: 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债权人对地址及我已经如实提供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联系地址及方式准联系方式的确认 确、有效。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