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2:20: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XX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

作方案

8 20XX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我校20XX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x政办[20XX]x号)安排,20XX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日)至10日(星期日),共8天。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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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学生强调放假期间宿舍安全、个人财物、治安防火、校外勤工助学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各公共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要求学生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3、向学生强调,严禁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或参加其他危险性活动。

4、着重向学生强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要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参与私人包车活动。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应就地休息,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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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4月10日,各学院(部)各年级要严格执行例会和晚点名制度,并于4月11日上午10:00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xx,报送邮箱:xx)。

四、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春季阴雨潮湿天气,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学院(部)严禁以学校或学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部)要按照安排(见附件2)做好雁山校区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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