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6:18: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3:

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0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外省市借读生借读审批表 4、考生志愿表 5、综合素质评价表 6、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7、体检表

8、体育学科成绩记录表(免修学生应附“学生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9、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原件)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体育或文艺特长生:

①2007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②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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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07年杨浦区高中阶段学校“推优生”

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6〕8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2007年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为“推优生”)免试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推优生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本区初中毕业生。

二、推优生推荐名额及分配方法

(一)推荐到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名额经市教委审核、平衡后下达到我区。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办学评估情况,将市推优生推荐名额全额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

(二)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优秀生(以下简称“区推优生”)名额控制在区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0%以内。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初中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应届初三毕业生总人数、近几年区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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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推优生”在读情况调查信息反馈等几方面情况,将推优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推荐优秀生程序

(一)招收推优生的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要事先公示招生要求和择优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区招生办公室送交录取方案和学校介绍,在网上公示并在工作中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按“规则在先,严格程序”的原则进行操作。

(二)各初中学校要从德、智、体、美等几方面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推荐推优生的重要依据,“推优生”须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体育(体育与健身)学科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经学生自评和互评、班主任推荐和年级组平衡后,将拟定的推优生名单报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

(四)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推荐名单。

(五)被推荐的推优生须填写《2007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表》,经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由校长签署《2007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一周内如无异议,即以文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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