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16:14: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活动;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活动;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 校园网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许可自行建立网站,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园内任何建筑物中私自设立计算机网络(包括有线、无线 )。
第二章 网络安全
第八条 使用校园网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有关计算机互连网络的法律、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用户欲接入校园网,必须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网络安全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鉴于互连网上存在危害严重的计算机病毒、网络蠕虫、木马程序、恶意软件,以及较严重的网络攻击等行为,入网用户负有保护自身及不影响其他用户安全使用校园网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 网管小组检测到可能或已经对校园网产生危害的事件,或者接到有关安全报告并确认后,可以中断有关子网或主机的网络连接,以保护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 网管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上报学校,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入网用户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
关于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广大市民参政议政、关注民生、传播文明、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我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推进网上文明传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创新志愿服务网络化模式,推进志愿服务全面发展,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传播者、倡导者、实践者,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壮大网上宣传力量,做好网络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
二、队伍建设
(一)基本条件。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政治思想过硬,热心精神文明建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领社会风尚;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文字写作水平和熟练运用互联网能力,熟悉网络宣传工作。
(二)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建设管理,组织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固定的网络联系方式。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信息报送。收集整理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引导网络舆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等方式,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各级文明网站等主流网站讨论,引导网上舆论。
(三)传播网上文明。围绕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通过电子邮箱、QQ、短信等方式向教职员工发送有关宣传内容,并在各重点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平台,转发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附:吉林油田高级中学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名单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
2013.2.28
附: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
队伍名单
组 长:彭彤 副组长:赵强 孙迎新
主要成员:田玲玲 李金 王坤 叶帅 李畅 张媛 王婷婷 郑红梅
主要职责:
(一)做好信息报送。收集整理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引导网络舆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等方式,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各级文明网站等主流网站讨论,引导网上舆论。
(三)传播网上文明。围绕上级部门工作部署,通过电子邮箱、QQ、短信等方式向教职员工发送有关宣传内容,并在各重点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平台,转发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