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2:34: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

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水政监察 【发文字号】水建管[2011]426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 【发布日期】2011.08.17 【实施日期】2011.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建管[2011]426号)

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 (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规范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现就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要求,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或所管辖)的全部规划项目,并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做好项 1 / 2

目的实施工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中小河流治

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遂级签署责任书,逐级落实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责任,逐个项目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责任人要相对固定,要明确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的具体责任。要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加快项目审批、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资金使用管理违规的,要严格问责。 二、加强建设管理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需完成5000多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涉及项目8000多个,治理河长6万多公里;2012年汛前要全面完成5400座重点小(1)型、2013年完成1.59万座重点小(2)型、2015年完成2.5万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相当艰巨。各地要抓好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资金安排,组织好项目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根据规划,制定“十二五”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逐个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验收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一)项目法人组建

针对“十二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建设管理力量薄弱等特点,要整合人才资源,实行集中建设管理,要以县为单元组建统一的项目法人,承担包括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