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5:13: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 )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 )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 )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 )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1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转让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 )。 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 )。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 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 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上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 A.美国 B. 日本 C.中国 D. 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 A.国民 B. 公民 C.税收居民 D. 人民

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 )。 A.加拿大 B. 中国 C.意大利 D. 英国

10.下列国家中,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有:( )。 A.爱尔兰 B. 澳大利亚 C.墨西哥 D. 新加坡 六、案例题

某人从1998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1999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199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第三章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

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于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8.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的有限额的外国税收抵免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四、选择题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

2

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 )征税。 A.总机构所在地 B. 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 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国 2.以下发达国家爱中,对税收饶让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是( )。 A.英国 B. 美国 C.德国 D. 加拿大

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

(① 国籍 ② 重要利益中心 ③ 永久性住所 ④ 习惯性住所) A.①②③④ B. ①②④③ C.③④②① D. ③②④①

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 )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 B. 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 )。

A.2.9万元 B.3万元 C. 2.5万元 D. 2.4万元

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 A.1.4万元 B. 1.6万元 C. 1.5万元 D. 3万元

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 A.1.4万元 B. 1.6万元 C. 1.5万元

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

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 )对其征税。 A.购买者的居住国 B. 转让者的居住国 C.转让地点所在国 D. 动产的使用国

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 )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

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 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3天

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 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的收入 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 )。 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

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 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六、综合题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一家子公司B,在2003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税忽略不计)

第四章 国际避税概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3

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在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

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

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

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著名的避税地。 四、选择题

1.下列几项中,属于转让定价目标的有( )。 A. 将产品打入国外市场 B. 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 C. 独占或多的合资企业利润 D. 转移利润以避税

2.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 )。 A.荷兰 B。香港 C. 瑞士 D. 巴哈马共和国

3.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 )。 A.偷税 B. 节税 C. 避税 D. 逃税

4.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入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 )。

A.德国 B. 中国 C. 澳大利亚 D. 美国

5.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起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 )。 A.瑙鲁 B. 百慕大 C. 开曼群岛 D. 巴哈马共和国 6.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著称的国家是:( )。 A.瑞士 B. 列支敦士登 C. 海峡群岛 D. 巴拿马 7.( )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

A.荷属安第列斯 B. 卢森堡 C. 荷兰 D. 中国

第五章 国际避税方法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

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 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

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 5.跨国公司的逆向避税行为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避税问题。

6. 内部保险公司从产生伊始便设立在纯避税地,兼有商业和税收两方面原因。

7. 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之来避税的效果。

四、选择题

1.跨国公司编制国际税收计划的目标包括:( )。 A.减少子公司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 B.减少中介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

C.减少母公司居住国对海外汇回利润征收的所得税 D.减少母公司居住国的公司所得税

2.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作为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 )。 A.荷兰已同4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 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 C.荷兰所得税率低

4

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

3.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的一种手段是:( )。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

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 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 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4.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 )。

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 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 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 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

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 )。 A.进入保险行业 B.避税 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 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

6. 可以利用信托避税的国家是( )。 A.德国 B.中国 C.瑞士 D.美国 7.以下属于国际税务筹划方案的是( )。 A.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B.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 C.利用中介国际许可公司避税 D.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 六、案例题

假设有一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设在美国,在南非有一子公司,该子公司要向美国母公司支付200万美元的股息;美国的资本预提税为30%,南非与荷兰的税收协定,南非只对荷兰公司征收5%的预提税;根据美国与荷兰的税收协定,只征收5%的预提税。试分析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来规避股息预提税的方式与效果。

第六章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总公司与境外的常设机构属于同一法人实体,它们之间的货物和财产转移不属于真实的转让交易,但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国际税收规范也允许把它们视作关联企业,要按照公平的合理价格进行交易。 ( ) 2.A公司与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10万美元向B公司销售一批货物,B公司将此批货物经过加工处理后,再以15万美元销售给非关联企业的C公司,B公司所在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20%,则根据再销售价格法确定的A公司的销售收入应该为15*(1-20%) ( )

3.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在可比情况下,按非受控纳税人与其他非受控纳税人从事同样的

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率,来推算出受控纳税人在关联交易中应使用的转让价格。 ( )

4. 贝里比率=净利润÷营业费用 ( ) 5.由于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 )

6. 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很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 ( )

7. 2005年5月,中、日两国税务部门经过历时一年的谈判,在北京与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签署了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 ) 四、选择题(含单选、多选)

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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