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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17:50: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川环办函[2013]10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3.10.14 【实施日期】2013.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函[2013]10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推进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全国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整体水平,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报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和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函》(环办函〔2012〕358号),组织全国环保系统扎实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在去年的填报工作中,我省各级环保部门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年9月,环境保护部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就今后的案件信息填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提升全省工作整体水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 2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是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确保环境监管履职到位的重要举措。当前,环境执法的外部压力较大,要求越来越严,“两高”颁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护环境、惩治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硬手段,但也大大降低了环境违法犯罪入刑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门槛,对环境监管要求更高。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精细组织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做到案件信息清晰、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理,从查到处全过程留痕,不得随意修改,确保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二、认真分析查找问题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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