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PM参数设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14:02: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SATWE参数设置

一:总信息

1、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度):一般为缺省。若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大于15度则回填。 2、混凝土容重(KN/m3):砖混结构25 KN/m3,框架结构26KN/m3。 3、刚才容重(KN/m3):一般情况下为78.0 KN/m3(缺省值)。

4、裙房层数:程序不能自动识别裙房层数,需要人工指定。应从结构最底层起算(包括地 下室),例如:地下室3层,地上裙房4层时,裙房层数应填入7。

5、转换层所在层号:应按PMCAD楼层组装中的自然层号填写,例如:地下室3层,转换层位于地上2层时,转换层所在层号应填入5.程序不能自动识别转换层,需要人工指定。

对于高位转换的判断,转换层位置以嵌固端起算,即以(转换层所在层号-嵌固端所在层号+1)进行判断,是否为3层或3层以上转换。

6、嵌固端所在层号:无地下室时输入1,有地下室时输入(地下室层数+1)。 7、地下室层数: 根据实际情况输入。

8、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m):一般为缺省值1。

9、转换层指定为薄弱层:SATWE中转换层缺省不作为薄弱层,需要人工指定。如需将转 换层指定为薄弱层,可将此项打勾,则程序自动将转换层号添加到薄弱层号中,如不打勾,则需要用户手动添加。

此项打勾与在“调整信息”页“指定薄弱层号”中直接填写转换层层号的效果是完全一致的。

10、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一般仅在计算位移比和周期比时建议选择。在进行结构内力分析和配筋计算时不选择。

11、地下室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一般情况不选取,按强制刚性板假定时保留弹性板面外刚度考虑。特别是对于板柱结构定义了弹性板3、6情况。但已选择对所有楼层墙肢采用刚性楼板假定的话此条无意义。

12、墙梁跨中节点作为刚性楼板从节点:一般为缺省勾选。不勾选的话位移偏小。

13、计算墙倾覆力矩时只考虑腹板和有效翼缘:应勾选,使得墙的无效翼缘部分内力计入框架部分,实现框架,短肢墙和普通强的倾覆力矩结果更合理。

14、弹性板与梁变形协调:相当于强制刚性板假定时保留弹性板面外刚度,自动实现梁板边界变形协调,计算结构符合实际受力情况,应勾选。

15、墙元侧向节点信息:这是墙元刚度矩阵凝聚计算的一个控制参数,程序强制为“出口”,即只把墙元因细分而在其内部增加的节点凝聚掉,四边上的节点均作为出口节点,使得墙元的变形协调性好,分析结果更符合剪力墙的实际。 16、结构材料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 17、结构体系:按实际情况填写。

18、恒活荷载计算信息:1)一般不允许不计算恒活荷载,也较少选一次性加载模型;

2)模拟施工加载1模式:采用的是整体刚度分层加载模型,该模型应用与各种类型的下传荷载的结构,但不使用与有吊柱的情况;

3)按模拟施工 2:计算时程序将竖向构件的轴向刚度放大十倍,削弱了竖向荷载按刚度的重分配,柱墙上分得的轴力比较均匀,传给基础的荷载更为合理。

4)模拟施工加载3:采用分层刚度分层加载模型,接近于施工过程,故此建议一般对多、高层建筑首选模拟施工3;对钢结构或大型体育馆类(指没有严格的标准层概念)结构应选一

次加载。对于长悬臂结构或有吊柱结构,由于一般是采用悬挑脚手架的施工工艺,故对悬臂部分应采用一次加载进行设计。当有吊车荷载时,不应选用模拟施工3。

19、风荷载计算信息:一般来说大部分工程采用SATWE缺省的“水平风荷载”即可,如需考虑更细致的风荷载,则可通过“特殊风荷载”实现。

20、地震作用计算信息:一般为“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抗规5.1.6条规定,6度时的部分建筑,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因此这类结构在选择“不计算地震作用”的同时,仍要在“地震信息”页中指定抗震等级,以满足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此时,“地震信息”页除抗震等级相关参数外其余项会变灰。

21、结构所在地区:一般选择“全国”。分为全国、上海、广东,分别采用中国国家规范、上海地区规程和广东地区规程。B类建筑和A类建筑选项只在坚定加固版本中才可选择。

22、特征值求解方式:仅在选择了“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地震”时,菜允许选择“特征值求解方式”。

水平震型和竖向震型整体求解:只做一次特征值分析。 水平震型和竖向震型独立求解:做两次特征值分析。 23、“规定水平力”的确定方式:一般选择“楼层剪力差方法(规范方法)”

二:风荷载信息:

1、地面粗糙度类别:A: 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 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 C: 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 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2、修正后的基本风压(KN/m2):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录D.4中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KN/m2。一般情况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制采用;对于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其风压是否提高,可由结构工程师根据结构的重要性按实际情况确定。

3、X向结构基本周期(秒):第一次计算时采用默认值,然后根据计算出的周期乘以这件系数后回代。 4、Y向结构基本周期(秒):第一次计算时采用默认值,然后根据计算出的周期乘以这件系数后回代。 5、风荷载作用下结构的阻尼比(%):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0.05,有填充墙钢结构0.02,无填充墙钢结构0.01。

6、承载力设计时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程序缺省值为1.0,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7、用于舒适度验算的风压(KN/m2):缺省与风荷载计算的基本风压取值相同。一般可取100年一遇的风压。

8、用于舒适度验算的结构阻尼比(%):按照高规要求,验算风振舒适度时结构阻尼比宜取0.01~0.02,程序缺省取0.02。

9、顺风向风振:对于基本自振周期T1 大于0.25s 的工程结构,如房屋、屋盖及各种高耸结构,以及对于高度大于30m 且高宽比大于1.5 的高柔房屋,均应考虑风压脉动对结构发生顺风向风振的影响。 10、横风向风振:目前暂不起作用。 11、扭转风振:一般考虑。

12、水平风体型系数:一般为缺省值。

13、设缝多塔背风面体型系数:一般为缺省值。 14、特殊风体型系数:为灰色,无法修改。

三:地震信息

1、结构规则信息:该参数在程序内不起作用。 2、设防地震分组:详见《抗规》附录A。 3、设防烈度:详见《抗规》附录A。

4、场地类别:依据地质报告输入,或按规范填写,见《抗规》4.1.6。 5、砼框架抗震等级:按《抗规》6.1.2填写。 6、剪力墙抗震等级:按《抗规》6.1.2填写。 7、钢框架抗震等级:按《抗规》6.1.2填写。

8、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一般为不改变,学校提高一级。 9、中震(或大震)设计:一般为不考虑。

10、按主震型确定地震内力符号:根据《抗规》5.2.3条计算的地震效应没有符号,SATWE原有的符号确定规则是每个内力分量取各振型下绝对值最大者的符号,现增加本参数可解决原有规定下个别构件内力符号不匹配的情况,可勾选。

11、考虑偶然偏心: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选择后程序将增加计算4个地震工况,即每层的质心沿垂直于地震作用方向便宜5%的地震作用。计算位移比时看此工况下的值,计算位移(角)时可不考虑此工况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高层都选取。

12、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位移比超过1.2时,则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不考虑偶然偏心。 位移比不超过1.2时,则考虑偶然偏心,不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13、X(Y)向相对偶然偏心:勾选了“考虑偶然偏心”后,允许用户修改X和Y向的相对偶然偏心只,一般取缺省值为0.05。

14、计算振型个数:一般最少取3且为3的倍数。当考虑扭转藕联计算时,振型数应不少于9。对于多塔结构振型数应大于12。衡量指标是:有效质量系数≥90%。 15、重力荷载代表制的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情况下取缺省值0.5。

16、周期折减系数:对于框架结构可取0.6~0.7;对于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框架-核心筒结构可取0.8~0.9;剪力墙结构可取0.8~1.0。

17、结构的阻尼比(%):一般混凝土结构取0.05,钢结构取0.02,混合结构在二者之间取值。程序缺省值为0.05。 18、特征周期Tg(秒): 设计地震分组 场地类别 Ⅰ Ⅱ Ⅲ Ⅳ

第一组 0.25 0.35 0.45 0.65 第二组 0.30 0.40 0.55 0.75 第三组 0.35 0.45 0.65 0.90

19、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程序地震作用的计算,程序按规范自动调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

多遇及罕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地震影响 6度 7度 8度 9度

多遇地震 0.04 0.08(0.12) 0.16(0.24) 0.32 罕遇 -- 0.50(0.72) 0.90(1.20) 1.40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20、用于12层一下规则砼框架结构薄弱层验算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由“结构所在地区”、“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等参数控制,程序按规范自动调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 21、竖向地震参与振型数:用于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

22、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底线值:当振型分解反映谱方法计算的竖向地震作用小于该值时,将自动取该参数确定的竖向地震作用底线值。

23、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相应角度(度):地震作用的最大方向值偏离主轴大于15度时,在此需要填写此角度,作为附加地震计算的角度,(逆时针为正,顺时针为负)。SATWE参数中增加“斜交抗侧力构件附件地震角度”与填写“水平与整体坐标夹角”计算结果有何区别: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不仅改变地震力而且改变风荷载的作用方向,而斜交抗侧力构件附加地震角度仅改变地震力方向。一般应尽量调整结构使角度不超标。

《抗规》5.1.1条规定,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度时,应分别计算个抗侧力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

主要是针对“非正交的、平面不规则”的结构,这里填的是除了两个正交的,还要补充计算的方向角数。相应角度:就是除0、90这两个角度外需要计算的其他角度,个数要与“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相同,这样程序计算的就是填入的角度再加上0度和90度这些方向的地震力。该角度是与X轴正方向的夹角,你是正方向为正。

四:活荷信息

1、柱、墙设计时活荷载:一般为折减。 2、传给基础的活荷载:一般为不折减。

3、梁活荷载不利布置最高层号:多层应取全部楼层,高层宜取全部楼层。

4、考虑结构使用年限的活荷载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5、柱、墙、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对于《荷载规范》表5.1.1中第1(1)项功能(如住宅、办公等)的建筑,其SATWE所列的折减系数不需修改,但是对于《荷载规范》表5.1.1中其他项功能(如教学楼、商场、书店、食堂等)的建筑,其SATWE所列的折减系数需按照《荷载规范》第4.1.2条第2项修改。

《荷载规范》5.1.2: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本规范表5.1.1中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 折减系数取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设计楼面梁时:

1)第1(1)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 2)第1(2)~7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2时,应取0.9; 3)第8项对单向板楼盖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纵肋应取0.8,对单向板 楼盖的主梁应取0.6,对双向板楼盖的梁应取0.8; 4)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2 设计墙、柱和基础时:

1)第1(1)项应按表5.1.2规定采用;

2)第1(2)~7项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

3)第8项的客车,对但向板楼盖应取0.5,对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 盖应取0.8;

4)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注:楼面梁的从属面积应按梁两侧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间距的范围内的实际面积确定。 表5.1.2 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

墙、柱、基础计算截面以上层数 1 2~3 4~5 6~8 9~20 >20 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1.00

(0.90) 0.85 0.70 0.65 0.60 0.55

五:调整信息

1、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高规》5.2.3条:现浇框架梁0.8~0.9,装配整体式框梁0.7~0.8。缺省值为0.85。

2、梁活荷载内力放大系数:高规(JGJ3-2002)5.1.8条条文说明:如果活荷载较大,可将未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计算的框架梁弯矩乘以1.1-1.3,近似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影响时,梁正、负弯矩应同时放大。

已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时,取1.0。

3、梁扭矩折减系数:高规(JGJ3-2002)5.2.4条规定对于现浇楼板结构,应考虑楼板对梁抗扭的约束作用。程序通过对梁的扭矩进行折减达到减少梁的扭转变形和扭矩计算值,折减系数为0.4-1.0,一般取0.4。对不与刚性楼板相连或圆弧梁,此系数不起作用。

4、托墙梁刚度放大系数:由于Satwe程序计算框支梁和梁上的剪力墙分别采用梁元和墙元两种不同的计算模型,造成剪力墙下边缘与转换大梁的中性轴变形协调,而与转换大梁的上边缘变形不协调,或者说,计算模型的刚度偏柔了。

为了真实反映转换梁刚度,使用该放大系数。一般取100,当为了使设计保持一定的富裕度,也可小考虑或不考虑该系数。

5、实配钢筋超级系数:《抗规》6.2.4条:九度结构及一级框架取1.15。缺省值为1.15。

6、连梁刚度折减系数:抗规(GB50011-2001)6.2.13条规定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当连梁内力由风荷载控制时,不宜折减;高规(JGJ3-2002)5.2.1条条文说明指出:通常,设防烈度低时可少折减一些(6、7度时可取0.7),设防烈度高时可多折减一些(8、9度时可取0.5)。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以保证连梁承受竖向荷载能力。

7、梁刚度放大系数按2010规范取值:一般情况下勾选。《混规》5.2.4条。

8、中梁刚度放大系数Bk:刚度增大系数BK一般可在1.0~2.0范围内取值,程序缺省值为1.0。即不放大。

9、砼矩形梁转T形(自动附加楼板翼缘):一般不勾选。

10、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高规表3.9.3、表3.9.4):一般勾选

11、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内力:高规(JGJ3-2002)10.2.7条规定,框支柱按0.3Q0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梁(不包括转换梁)的剪力和弯矩,框支柱轴力可不调整。一般情况下勾选。 12、框支柱调整系数上限:一般去程序缺省值5。

13、指定的加强层个数:《抗规》6.1.10: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落地抗震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其他结构的抗震墙,房屋高度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

3)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14、各加强层层号:根据《抗规》6.1.10条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15、抗规(5.2.5)调整:一般情况下勾选。抗规(GB50011-2001)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应注意的是6度区没有剪重比控制指标要求,宜按λ=0.008控制。该内容可在计算结果文本信息中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