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创建细则2012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4:07: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一

《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块

初评实施细则》(2012版)

一、目的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文明工地管理,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89号),结合本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市、区、县(专业)安质监站实施监督管理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以及水利、园林、民防、港口工程(市重大工程、管线工程除外)的市文明工地管理和评选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组织机构

上海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块文明工地工作小组设在市安质监总站,具体负责本管理块市文明工地评比组织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上海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块文明工地初评委员会由市建管办,有关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有关行业协会、集团总公司,市安质监总站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参评工地的初评审核工作。

四、评选原则和方式

(一)评选原则。文明工地评选工作以“安全生产为核心、施工安全标准化为基础、以人为本为宗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属地把关、共同参与、全程保持”的原则。

(二)评选方式。文明工地评选实行“预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查与不定期抽查和年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申报

(一)预申报:施工总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网上申报时,选择申报上海市文明工地,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选择查评的月份。逾期未申报的工地不再列入本年度市级文明工地的推荐评查范围。

(二)申报条件: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另外开挖深度不少于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的深基坑工程,可以独立申报市文明工地;装饰及其它工程工作量大于1000万元。

六、推荐

(一)推荐程序 1、企业自查

每年1月份起逢单月的15日之前,次月参评文明工地的施工总包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文明工地检查表(详见附件二)的内容,对申报工地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整改,并完成网上(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网上办事窗口的项目类菜单中的,“文明工地网上申报” 栏目)及书面《上海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推荐表》(见附件三)的相关操作后,报送工地受监安监站。

2、受监机构核查

受监机构在日常监督时,应按照文明工地检查表的标准对申报工地进行抽查,重点关注否决项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等;在单月20日以前,按照《文明工地预审清单》(详见附件四)进行复核,然后登入建筑建材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文明工地评审”栏目,完成网上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工地当季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确认等级为“优良”; 2、形象进度要求; 1)、土建类工程的主体结构完成50%至90%之间; 2)、深基坑工程应在基坑土方开挖工作量达到70%至90%之间; 3)、其他类工程在完成工作量50%至70%之间。

跨年度结转工地推荐同样需符合上述形象进度,逾期推荐的工地不再列入本年度市级文明工地的推荐评查范围。 3、跨年度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市文明工地评选的工地,推荐间隔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4、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工地当年度不得推荐参评;跨年度推荐的、距事故发生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七、受理

每年1月份起逢单月20日为次月参评工地网上受理截止日,之后所有的申报、推荐、受理工作均不再进行。 单月月底前,工作小组对上报工地的推荐条件进行核实,组织检查小组,并确定次月工地查评日程安排; 申报企业可网上查询相关工程的受理情况及检查通知。 八、检查评分

(一)检查对象及评分内容

按照“全面开展、各方参与”的原则,参评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所有分包单位都列入检查范围。 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工地检查评分表:共分8张表式,满分分值为100分,内容包括(1)安全防护设施;(2)施工机械(包括检测,表略)、临时用电;(3)质量;(4)环境卫生;(5)宣传综治(6)安全管理资料;(7)质量管理资料;(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表。

(二)初评检查

根据查评日程安排,文明工地检查小组赴施工现场听取创建单位的工作汇报,并依据工地检查评分表的专业分工,分头进行检查评分。

(三)检查评比要求

1、文明工地检查人员必须持证检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2、候查工地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迎查,不得违反有关廉洁规定,并按规定签订迎查承诺书(附件五);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开具《文明工地创建建议书》(详见附件六),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4、检查过程借助录像、照像、仪器、工具等进行现场记录、检测,达不到文明工地评分标准要求的,不再作第二次复验。

九、日常监督管理 (一)、挂牌:申报市文明工地的工程,施工期间应当在工地主要大门外悬挂《文明工地创建社会监督告示牌》(详见附件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过程动态管理。经查评过的工地,将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抽巡查时,进行随机复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取消其文明工地年度推荐评审资格:

1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抽巡查,及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文明工地标准的; 2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

3查评后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确认达不到“优良”等级的; 4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社会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等情况。 (三)、组织专业讲评。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将分专业不定期地开展工作研讨、讲评活动,以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十、初评上报

(一)每年12月底,工作小组将结合创建工地的查评及日常管理总体情况,汇总名单报第二管理块初评委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初评委人数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工作小组对初评委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总结年度工作,向市文明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块的市级文明工地初评名单和工作总结。

附件二 表1

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试行)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类别 否决项 序号 1* 1 2 3 评 分 内 容 现场实物与专项方案不相符的,否决 脚手架开口处的封头、拉结不设置,0.2~1.0分; 悬挑架、梁(埋件)连接不合理、安装不符设计要求, 扣0.5~2.0分; 各类脚手架拉结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拉结点应用红色标示,扣0.2~1.0分。 悬挑式底层未采取全封闭不漏尘板材铺设,扣0.5~1.0分 封闭不严,扣0.2~1.0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材料,扣0.5~1.0分 施工层不设防护栏杆、踢脚板,扣0.1~0.5分 施工层外侧以下,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扣0.5~2.0分 施工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隔离或隔离不严密, 扣0.2~1.0分 不按规定设剪刀撑或设置不规范,扣0.1~0.5分; 杆件锈蚀、变形严重或未作防锈处理,扣0.1~0.5分 脚手板(笆)铺设不严密、绑扎不牢,扣0.1~0.5分 脚手架上可坠物未及时清理,扣0.1分 立杆间距或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不全,扣0.5~2.0分 立杆底部处理不符合规定,扣0.2~1.0分 高度超过4米未设置剪刀撑,或其它不规范,扣0.2~1.0分 立体交叉作业无方案、现场无防护措施,扣0.5~2.0分 临边洞口无防护措施或不严密,扣0.2~2.0分 操作平台(移动平台),不符合要求,扣0.5~1.0分 未做到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扣0.1~0.2分 内脚手架采光井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扣0.5~2.0分 电梯井脚手架未按标准搭设,不符合要求,扣0.5~2.0分 卸料平台、钢平台设置,不符合要求,扣0.5~2.0分 井架、人货电梯等通道口防护,不符合要求,扣0.5~1.0分 防护棚布局、搭设、连接不合理,扣0.5~2.0分 使用不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用品,扣0.5~1.0分 未正确佩戴安全带或安全帽,扣0.1~0.5分 现场使用新工艺、新技术且有推广价值的,每项加0.1分 标准分 扣分 实得分 (一)架体与建筑结构稳定 2 一、脚 (二)手 架体封架 闭隔离 1 2 2 3 4 2 (三)脚手架杆件与脚手板 二、 模板支撑 系统 三、 高处作业防护 1 2 3 4 1 2 3 1 2 3 4 1 2 3 4 5 1 2 1 3 2 2 四、 特殊部位 3 五、 个人防护 六、 加分项 七、 其 它 1 15 合计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本表中的其它项,可以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表内没有的扣分内容实施扣分。一般扣分值为0.1~0.5,较大的问题可以扣分0.5~2分。

检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