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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尖山五虎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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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师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强化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教育管理和办学行为为重点,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促进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构建和谐校园,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坚持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操作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创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确立“以生为本,育人为本”的正确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准则内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增强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信念。通过加强机制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和政策导向,形成师德建设和教师个人的政治业务双挂钩,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建师德监督机制。
三、主要考核内容 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新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高度负责,热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
3、规范行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关爱学生。理解、尊重、信任和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或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6、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注重身教,以身作则,以优良的品德陶冶学生;自觉抵制以教谋私的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
7、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捐款、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师德考核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和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职责是对师德考核工作实施全面领导,根据师德考核文件精神制订我校师德考核的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按照师德考核文件精神和师德考核方案实施操作,并参与评分。
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9人) 组 长:王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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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王松丽 王淑敏 赵花菊 慎小聪 邹山川 卢兰芳 师德考核工作办公室设校办公室。 五、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占60%,民主评议占40%。量化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学校师德量化考核细则对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统计打分;民主评议采取考核小组(占20%)、全体教师(占10%)、学生(家长)评议(占10%)相结合方式进行;非教学人员考核分领导小组评议(25%)、教师评议(15%)结合进行。
2、师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于学期末组织实施。
3、组织考核工作。师德考核工作包括现实表现和师德评议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实表现占60%,评议占40%。
(1)现实表现考核:
A、师德学习占20%。主要查看教师参与师德学习情况。依据教师参加学习情况每类酌情扣1-2分。
B、行为规范表现占40%。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根据《尖山风景区管委会中心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和专项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的违规行为做好登记,并定期向教师进行通报,每学年末,进行统计汇总。按百分制计分,再按40%进行折算。
注:a、专项问卷调查按学生反映问题的百分比计算教师扣分,5%以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扣相应项目权重分值的20%,反映问题数每增加10%,相应项目的扣分值亦增加10%。
b、见义勇为、扶贫助困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积极参加义工、献血等特殊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酌加1-5分。
(2)组织评议:单位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和领导干部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评议各占10%,领导干部评议占20%;其中劳技教师、教辅教师不组织学生评议,他们的师德考核依据其年度考核的评议汇总结果进行核算。
学生(家长)评议:学年末每个年级由2名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在每班组织20名学生或家长对本班的任课教师进行评议,评议实行问卷的方式的进行,评议内容依据《海阳所镇中心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评议结果必须于一周内统计公示。
教师评议:学年末每个年级由2名考核小组成员负责,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评议结果必须于一周内统计公示。
领导评议:学年末,领导干部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对教师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必须于一周内统计公示。
评议实行百分制,评议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评议时规定每个等次必须有人,但人数多少不限。评议结束后再按公式(100*a+90*b+70*c+0*d)/(a+b+c+d)转换成分数(各等次分值为优秀100,良好90,合格70,不合格0,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
5、教师个人师德最后得分=教师师德现实表现得分+教师师德各项评议得分
6、综合评定。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师德现实表现和师德评议的得分情况,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7、确定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被考核人数的80%。凡个人师德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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