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定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16:09: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流程

方案可行

第一阶段(钢筋绑扎前)模板脚手架施工完毕三检合格 不合格 后,报监理验收 依据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交底 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 施工单位编制钢筋混凝土工程专项方案并依据程序组织报审 方案不可行 监理单位派员参加

合格 不合格 进行钢筋绑扎与报验 监理工程师验收

监理工程师验收 合格 模板、脚手架、钢筋三检合格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钢筋、模板、脚手架分项工程综合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浇灌令 验收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钢筋模板检验批资料,并签署浇灌令浇筑意见 第五章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模板工程

1、模板的材料宜选用钢材、胶合板、塑料等,模板支架的材料宜选用钢材等,材料的材质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当采用木材时,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

2、模板及其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⑵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砼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⑶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砼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⑷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3、地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地模的地基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为防止浇注砼时土模两端土体隆起,每段结构的地基处理要向外侧延伸3~5m,以利土模稳定。

⑵为防止受结构自重及其它荷载作用引起板面下沉,土模制作时需沿大跨度方向设置L/600的上拱度。

⑶为了保证地模在开挖时能顺利脱落,地模表面应设置隔离层。 4、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砼接槎处。 5、对模板及其支架应定期维修。钢模板及钢支架应防止锈蚀。 6、模板的安装

⑴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⑵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⑶现浇钢筋砼梁、板,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 1/1000~3/1000。

⑷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的方法,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②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

⑸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

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⑹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中心线位置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预留洞 截面内部尺寸 ⑺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模板的拆除

⑴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侧模,在砼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面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②底模,在砼强度符合下表规定后方可拆除。

⑵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砼强度符合设计砼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施工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基础 截面内部尺寸 柱、墙、梁 全高≤5m 层高垂直 全高>5m 8 允许偏差 5 ±5 ±10 +4 -5 6 +10 +10 10 允许偏差 3 3 2 项 目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2m长度上)

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砼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2 板 >2,≤8 >8 梁、拱、壳 >8 ≤2 悬臂构件 >2 ≤8 允许偏差 2 5 按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50 75 100 75 100 75 100 注:表中“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砼强度等级相应的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二)钢筋工程

1、一般规定

⑴砼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碳素钢丝、刻痕钢丝和钢铰线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⑵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 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尚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⑶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应进行检验,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当按一级抗震设 计时,不

应大于1.25;当按二级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1.4。

③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或油污。

④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⑷ 钢筋加工

①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③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a.Ⅰ级钢筋末端需要作180度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用于轻骨料砼结构时,其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11.5倍;

b.Ⅱ、Ⅲ级钢筋末端需作90度或者135度弯折时,Ⅱ级钢筋的弯曲直径D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4倍;Ⅲ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 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c. 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D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5倍。 (1)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钢筋焊接

⑴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

⑵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

允许偏差 ±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