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5:04: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6.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工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8.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移、缓转,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9.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松股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10.补充交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