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桥镇中小学分班、编班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21:19: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东桥镇中、小学分班、编班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编班,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编班原则:

⒈各年级实行常态编班,学校不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特长班、小小班、提高班等。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不得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根据教学目标要求,把年龄和学力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学生,按照规定学额合理分配组成班级,以便实施教育教学的组织手段,这样做有利于班集体中新生的心理和学力的健康发展。

⒉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每个班级的人数,同一个年级的每个班人数要相对均衡。初中每班不得多于50人,小学每班不得多于46人。

⒊学校按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

4. 考虑学生的家庭居住地段,同一地段或相临而居的学童编排在一个教学班中更有利于学生间的交往沟通和组织活动,也便于教师进行家访。

二、 编班方式

各校对各年级编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均衡式编班:即按学生综合情况混合编班,对学生同一村屯不同家庭情况、性别、性格、品德、智力状况的学生综合考虑,按定额合理均衡地分配到各班。实践证明,这样编班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班集体,有利于平行班间相互促进,也有利于调动班主任及课任教师的工作进取心。

学生数初中不超过50人,小学不超过46人不能分两个班,均为一个教学班。初中超过50,小学超过46人,根据老师配比情况可考虑分两个班。以此类推。

三、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⒈根据学校实际,先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选;然后根据教师年龄、知识、能力结构相对均衡配置每个班级的教师。特别要重视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分配,体现和尊重每个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权利。

⒉教师与班级搭配: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班级搭配人选由教学处提供方案交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起始年级班级编定后,在该学段内应基本保持不变。不得随意调换任课教师或给学生任意调班。严禁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严禁按照考试成绩安排学生上课和考试的座位。

五、学校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要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不得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高低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唯一内容。可以把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幅度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评价的重要尺度。

东桥镇中心学校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