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政治必备――易错点精析终极大盘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3:06: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联系。①完成认识的根本任务是实现认识的最终目的的必要准备,而实现认识的最终目的则是完成认识的根本任务的必然归宿;②两者都必须以实践活动为基础;③两者都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易错点32 认识一经形成就能离开实践而独立存在

【易错分析】 1.从认识产生的过程来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科学理论就是在实践中产生的。

2.从认识的目的来看,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不能指导人们实践的科学理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我们既反对一切脱离实际的抽象的空洞的理论,又反对拒绝正确理论指导的盲目的实践。

3.从认识的发展来看,认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不断扩展、不断向前推移。真理、科学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但是,任何真理和科学理论都是在一定的条件、程度、范围内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真理和科学理论具有相对性,且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易错点33 社会存在的变化必然引起社会意识的同步变化

【易错分析】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但它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不完全同步。一是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如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今天依然存在;二是社会意识超前于社会存在。

2.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一般来说,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是一致的,但有时又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如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意识水平不一定高。

3.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自身的历史继承性。每一社会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都同它以前的历史时期的思想成果有具体的继承关系,这种继承是批判的、有选择的继承。

易错点34 价值观对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正确的导向作用

易错分析 价值观本身有正确和错误之分,不同的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观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推动作用,错误的价值观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阻碍作用。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指导我们对客观事物作出正确评价,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取得成功,同时指导我们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易错点35 人生的真正价值是贡献和索取的统一

【易错分析】 1.人生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衡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既要看他在物质方面的贡献,又要看他在精神方面的贡献。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是相辅相成的,在一定条件下,精神贡献可以转化为物质贡献。

2.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与个人相比较,社会更为根本,起决定作用。在人生价值的两个方面中,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第一位的,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易错点36 我国的权力机关都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易错分析】 1.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是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2.国家的权力机关不一定是立法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是我国的国家立法机关。各省、直辖市、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虽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但这种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适用范围、法律效力上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能等同,因而也不能认定它们是立法机关。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有立法权,但不是国家立法机关。

易错点37 特别行政区享有完全自治权

【易错分析】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自治权,但不是“完全自治”,特别行政区要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不带有任何独立主权实体的性质。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享有一定的外事权、

中央依法授予的其他自治权力。实行“一国两制”后,我国仍然是单一制的国家,仍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人民政府,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易错点38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制约

【易错分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不受任何约束与监督。

第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依照实体法与程序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独立行使,而不是作为“审判员”“检察员”个体独立行使。

第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并没有否定党的领导。 第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第四,人民法院的上下级关系是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就具体案件的审判,不能直接干预,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易错点39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立法、守法、执法上一律平等

【易错分析】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首先,在我国,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没有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限制和区别;其次,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最后,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不意味着公民享有的权利完全相同。如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就不完全相同。

易错点40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易错分析】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但民主党派在组织上是独立的,与中国共产党不存在隶属关系。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它们既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互相反对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了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认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