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海南大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6:23: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12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高级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硕士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创新人才。

2、具有坚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基础,系统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了解有关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较深的学术修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胜任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教学、科研、软件系统开发等工作。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胜任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的教学、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科研与技术管理工作。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二、研究方向

1、信息系统技术与应用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系统集成技术、WebGIS、智能代理及应用、电子商务技术、电子政务技术、电子农务技术; 2、计算机网络及应用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网络管理技术、网络安全、宽带网技术、无线移动网络技术、网络计算、嵌入式网络技术; 3、 现代软件工程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图论及网络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算法及软件工程方法、软件工程理论、企业信息化、智能信息处理、企业信息安全; 4、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图像压缩、图像数据传输、图像分割、图像识别、三维图像重建、计算机图形处理、数据融合技术。 三、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1. 学习年限: 3年,累计在学年限不超过4年。 2. 培养方式:全日制。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学位课、非学位课两种。 学位课包括:

1) 全校公共基础课: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 2) 基础理论课 3) 专业基础课 非学位课包括: 1) 专业限选课 2) 其他任选课

2.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不包括必修环节学分),其中学位课18-20学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满分以100分计,学位课程70分及格,选修课程60分及格。

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的教育背景选定补修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并报研究生处备案。满分以100分计,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入总学分。补修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

大学期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可免修硕士研究生外语,但必须参加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五、培养环节

硕士研究生的指导采用导师个人负责独立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应充分借助于有关教师的业务专长,发挥指导集体的作用。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提交,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论文研究计划,一般在第三学期末提交。

2、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由学院组织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并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应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研究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直至通过为止。

开题报告的具体工作参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要求》执行。 3、实践教育:实践教育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包括前沿讲座、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研究生参加实践教育的具体办法参照《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暂行规定》、《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暂行规定》执行。

本专业研究生必须参加前沿讲座:

①前沿讲座的内容:包括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文献讲座、新技术与新成果介绍等。 ②前沿讲座的形式:一是硕士生本人做专题综述,二是听取国内外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做出杰出成绩的专家做学科前沿系列报告。前沿讲座由教师和硕士生讲授交叉进行,以讨论和对话为主要形式,力求生动、活泼、多样。

③前沿讲座的次数: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0次,并在讲座中承担学术报告任务不少于3次(每次2个学时)。主讲者要求写出讲稿,讲稿内容充实,有个人见解,能反映学术发展动态。 ④前沿讲座的考核方式:硕士生自第一学年开始,必须参加前沿讲座,前沿讲座由主讲老师和指导教师共同进行考核。考核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成绩及格以上者记2学分,不合格者不允许申请学位论文的撰写。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硕士生一般至少用一年半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1、选题、开题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末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应尽可能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

重点学科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基地研究项目相结合。

硕士生应于第四学期初提交论文撰写计划,并向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求硕士生向有关专家报告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该领域的研究现状,课题研究计划等。专家对其开题报告集体讨论,提出意见,认可后确定论文题目,方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2、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应在介绍所涉及领域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阐述自己的理论、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论文要求有一定的系统性、完整性、创造性和实践性,要求语言流畅、逻辑严谨。

3、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一般应在第五学期中(12月中旬之前)进行,由本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生论文研究的工作态度、论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全方位考察,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问题较多者或不符合要求者,提出整改意见。

5、按照《海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论文答辩做到公正、公开,严格要求。

七、在学期间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在本学科领域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学生本人须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必须是海南大学)。

研究生做出其他科研成果(包括获奖成果、鉴定成果、专利、专著、著作、教材等)时,视成果等级和署名排序情况减免上述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的同时,须提交本人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其目录,目录中应写明发表论文或著作的题目、期刊名称和出版单位、发表时间。审核时以正式发表或录用通知为准。凡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