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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母线保护柜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
广西电网公司
年 月
220kV母线保护技术规范书
目 录
1 总则 2工程概况 3 一般技术要求 3.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技术参数要求 3.3 技术要求
4母线保护的构成和功能要求 4.1母线保护的构成 4.2保护功能的要求 4.3 通信功能 4.4 GPS对时功能 4.5 录波功能 5 对保护柜的要求 6 供货范围 7 技术服务 8 质量保证和试验 9 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 10 供方填写的技术性能
附件一 差异表
附件二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0kV母线保护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220kV母线保护设备,它提出220kV母线保护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供方可提供高质量(可靠性高、损耗低、运行维护方便)的设备和附件来满足规范书中设计及工艺的标准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供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逐条做出详细应答,确认对本规范书要求的满足和差异,对偏差部分应列出偏差表作详细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有偏差时,按高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 标准
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对国家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GB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 478-2001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 479-1992 静态距离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DL/T 670-1999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广西电网继电保护配置及选型技术原则
规范书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除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的IEC标准及和中国规程要求。
供方在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8 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系统一年两套成功运行经验,应通过有国家认可资格的质检单位、试验室的动模试验及谐波和扰动影响试验的考核,应有两部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在南方电网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 工程概况
2.1工程现状
220kV系统接线规模: 条线路, 台变压器,共 个连接元件。一般应满足16个连接元件的要求。
220kV配电装置主接线方式: 以具体工程实际为准。但一般应满足双母线、双母线带旁路、单母线分段、单母线分段带旁路等常见方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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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PT、CT变比
220kV所有CT的变比为:2×600/5(1)A 220kV线路PT变比:220/√3:0.1/√3:0.1kV
220kV母线PT变比:220/√3:0.1/√3:0.1/√3:0.1/√3:0.1kV
3 一般技术要求
3.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1.1 海拔高度 不超过1000m 3.1.2 最湿月平均相对湿度 90%
3.1.3最高环境温度 40℃ 3.1.4 最低环境温度 -5℃ 3.1.5 地震烈度 6度 3.2 技术参数要求 3.2.1 保护装置的额定值 额定交流电流:5A或1A
额定交流电压:相电压100/ √3V , 线电压100V 额定频率:50Hz
额定直流电压:220V或110V 3.2.2 保护装置的功率消耗
每相交流电流回路功耗<1VA(额定电流下); 每相交流电压回路功耗<0.5VA(额定电压下) 直流功耗:正常时不大于45W;动作时不大于60W。 3.2.3 耐受过电压的能力
保护装置应具有根据IEC标准所确定的耐受过电压能力; 3.3 技术要求
3.3.1 保护值的整定
a) 应能从柜的正面方便而又可靠地改变继电保护的定值; b) 能通过继电保护管理系统在站内后台或远方改定值。 3.3.2 暂态电流的影响
保护装置不应受由输电线路的分布电容、谐波电流、变压器涌流的影响而发生误动; 3.3.3 直流电源的影响
a) 直流电源电压变化范围在80~115%时,保护装置应能正确动作; b) 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能正确动作;
c) 当直流电源,包括直流——直流变换器在投入或切除时,保护不应有不正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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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直流电源切换期间或直流回路断线或接地故障期间(分布电容和附加电容值为0.5μF到1.0μF),保护不应误动作。 3.3.4 元件质量
应保证保护装置的元件和部件的质量,装置中单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发生误跳闸。 3.3.5 设备之间的信号传送
各保护装置之间,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联系应由继电器的无压接点(或光电耦合)来连接,出口继电器接点的绝缘强度试验为交流2000V,历时1分钟。 3.3.6 跳闸显示
保护动作使断路器跳闸,则所有使断路器跳闸的保护动作信号应显示出来,并应自保持,直到手动复归。
3.3.7 连续监视与自检和自复位功能
a) 装置的主要电路应有经常的监视,回路不正常时,应能发出告警信号;
b) 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 3.3.8 抗干扰
在干扰作用下,装置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的干扰试验和冲击试验应符合IEC标准。 3.3.9 各种保护功能动作及装置异常、直流电源消失、保护起动等情况均应设(如发光二极管)监视回路,并应有信号接点输出。
4 母线保护的构成和功能要求
4.1母线保护的构成
a)母线差动保护
母线差动保护应采用微机型带比率制动特性的电流差动保护。 b) 断路器失灵保护
220kV母线保护柜内配断路器失灵保护。
当联接于220kV母线上的元件发生故障,保护动作后不返回,故障未切除,来自各元件的保护出口接点和该元件的过电流接点串联,起动母线失灵保护。对于双母线或单母分段接线方式的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动作原则为:瞬时跟跳本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带延时先跳开母联断路器,再延时跳开接于失灵断路器所在母线上的其他断路器。
c)母联充电保护
当任一组母线检修后再投入之前,利用母联断路器对该母线进行充电实验时,可投入该保护,当被试验母线存在故障时,母联充电保护能跳开母联断路器,切除故障。
d)母联过流保护
当任一相母联电流过流或母联零序电流过流时,跳开母联断路器。 e) 母联失灵保护
当保护向母联发跳令后,经整定延时母联电流仍然大于母联失灵电流定值时,母联失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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