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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理论
智力的概念:
智力是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 智力理论:
一、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传统智力理论
此阶段的智力理论主要以心理测量学为基础。心理学家们用当时颇为流行的因素分析法去解析智力,通过因素分析探索智力的构成因素,进而认识智力的内核。
许多颇有影响力的智力理论,比如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论、桑代克的三因素论、瑟斯顿的群因素论、吉尔福特三维结构模型等,都从属于这一理论阵营。这些智力理论, 都承认存在着一个一般的智力。 (一)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论(1904)
关于智力结构的一种学说,由英国心理学家斯皮尔曼提出。他用因素分析方法,分析被试者的各类测验成绩时,发现有一个因素与各类工作均有关,称为普通智力因素(G);但有些人数学测验成绩较好,而语文测验成绩较差;另一些人则相反。他认为这些差别或特长提示另一种因素的存在,即特殊智力因素(S)。 理论:
1904年斯皮尔曼(C.Spearman)提出了智力结构的“二因素说”,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
按二因论之要义,人类智力内涵,包括着两种因素:一为普通因素(general factor)简称G因素;另一为特殊因素(specific factor),简称S因素。按斯皮尔曼的解释,人的普通能力系得自先天遗传,主要表现在一般性生活活动上,从而显示个人能力的高低。 S因素代表的特殊能力,只与少数生活活动有关,是个人在某方面表现的异于别人的能力。一般智力测验所测量者,就是普通能力。 评价:
斯皮尔曼的这一理论是最早的智力理论之一,把这一理论放到当时流行的
遗传决定论相比,无疑是对智力落后教育的一种鼓舞,智力落后儿童的一般智力低于正常儿童是绝对的,但是也有些特殊儿童拥有一些特殊的能力,因此对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可能性在理论上给予了支持。但是要指出的是改理论无疑过于简化和不成熟,因此又无法给智力落后教育带来更多的方法的改进和原则的探索。 (二)桑代克的三因素论 理论:
桑代克反对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论,提出了“智力三因论”,他认为可能有三种智力:
1、抽象智力(Abstract Inteligence),包括心智能力,特别是处理语言和数学符号的能力。
2、具体智力(Concrete intelligence),即一个人处理事物的能力。 3、社会智力(Social intelligence),即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能力。 为了测量抽象智力,桑戴克还与其同事设计了CAVD智力量表。C.A.V.D.是量表中四种内容的代号:C-填空补缺:A-算术;V-词汇;D-执行指示,主要测量抽象智力。这个量表共有17组测验,每组测验反映一定的智力水平。最低的第1组测验运用于三岁的儿童,而部分大学毕业生对最高水平的第17组测验,还感到困难。每组测验由40个项目构成,平均含有4种内容,每种内容各占10个项目。
(三)瑟斯顿的群因素论(1938) 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瑟斯顿(L.L.Thurstone)提出智力的群因素论。他认为,智力是由一群彼此无关的原始能力构成的,各种智力活动可以分成不同的组群,每一群中有一个基本因素是共同的。他对56种测验结果进行了统计分析,把智力归纳为7种基本的心理能力。1 语言理解能力(V):阅读时对文章的理解能力,由词汇测验测量。2 言语流畅性(W):语词联想速度和正确的能力。3 数字计算能力(N):数字运算的速度和正确性。4 推理能力(R):根据已知条件进行推理判断的能力。5 机械记忆能力(M):机械记忆,包括强记单词、数字、字母的能力。6 空间知觉能力(S):运用感官及知觉经验以正确判断空间方向及空间关系的能力。7 知觉速度(P):迅速而正确地观察和辨别事物的能力。瑟
斯顿曾根据上述7种基本心理能力编制了著名的基本心理能力测验,但测验结果和他的设想相反,各种能力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相关,尤其在年幼儿童中表现的更为突出。这样看来,二因素论和群因素论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后来,瑟斯顿本人也承认可能有一种总的智力(global intelligence),但他继续强调分析各自的因子对智力的决定性作用。 评价:
斯皮尔曼和瑟斯顿都修正了自己的学说,二者趋于接近。斯皮尔曼的二因素说现在可以称为“一般因素--群因理论”,而瑟斯顿的群因素说现在可以称为“群因素-一般因素理论”。
瑟斯顿所提出的七种基本能力,已经成为心理学工作者研究智力结构的重要资料。在现代智力因素理论中,他的群因素论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自从群因素学说提出后,智力因素研究转向对智力的深入的因素分析,此后形成两种倾向:一种是构造包括普遍因素和各种基本能力在内的智力等级体系,另一种是在独立的智力因素之上建立智力结构模型。 (四)弗农的智力层次结构理论(1961)
1961年英国心理学家弗农(P.E.Vernon)提出了智力层次结构理论(hierarchical structure theory of intelligence)。他以一般因素为基础,设想出因素间的层次结构。 理论:
他认为,智力的最高层次是一般因素(G);第二层次分两大群,即言语和教育方面的因素(V∶E)及机械和操作方面的因素(K∶M),叫大因素群;第三层为小因素群,包括言语、数量、机械信息、空间信息、用手操作等;第四层次为特殊因素,即各种各样的特殊能力。
弗农的智力层次结构理论像生物分类学的分类系统那样来划分智力的结构。 评价:
弗农的智力层次结构理论比智力二因论和智力群因素论前进了一步,即在G因素和S因素之间增加了大因素群和小因素群,明显地改变了把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对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