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31 4:22: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十一章 汇付和托收
一、思考题
1.试写出T/T、M/T、D/D、D/P、D/A、T/R、O/A的英文全文、中文译名,并分别简述其基本含义。
答:(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2)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的一种汇付方式。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票据作为结算工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给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4)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5)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6)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以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美、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的所有权仍属银行。
(7)货到付款也称“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简称O/A),是指在签订合同后,出口人先将货物发出,进口人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后通过银行付款。
2.“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买卖双方来说,汇付是一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这种认识不正确。理由如下: 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银行仅凭汇款人的指示转移相关款项,并不负责单据的传递,更不承担任何付款或担保责任。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通。
3.为什么说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但又都属商业信用性质? 答:(1)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的原因
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订立商务合同后,进口人(汇款人)通过银行向出口人(收款人)汇寄款项的做法。由于汇款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委托通知、票据)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所以汇付方式属于顺汇。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由于托收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托收指示书和汇票)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所以托收方式属于逆汇。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答:(1)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属于汇付方式,同属商业信用,具有汇付的共性特征。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其通常只适用于现货交易。
(2)凭单付汇与跟单托收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涉及单据的提交。具体来说,凭单付汇下,汇入行需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凭证付款给出口人;跟单托收下,无论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都涉及出口人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货运单据的环节。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作为汇付结算方式之一,属于顺汇;跟单托收属于托收结算方式之一,属于逆汇。
5.《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其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1)《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主要内容
《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其主要内容包括:①《URC522》的适用;②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责任;③银行对单据的责任与免责;④银行对货物的免责;⑤银行的其他免责;⑥交单方式;⑦拒付的处理;⑧银行费用。
(2)《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基本特点
《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协调各有关当事人在托收业务中发生的矛盾,促进贸易的开展;②涉及国际间的托收程序、技术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③新规则被许多国家的银行采纳,并据以处理托收业务中各方的纠纷和争议;④只有在托收指示书中约定按其行事时,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6.何谓托收?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它共有哪几种?其特点各如何? 答:(1)托收的含义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
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①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
②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
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跟单托收方式通常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3)使用托收方式交易时,我出口方应争取以CIF或CIP条件成交,办理保险。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
(4)要慎重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注意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甚至有违《托收统一规则》,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的纠纷与争议。
(5)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谨慎使用托收方式。对于进口需要领取许可证的商品,在成交时应规定进口人将领得的许可证或已获准进口外汇的证明在发运有关商品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
(6)填写运输单据时一般应做指示抬头并加背书,如需做代收行抬头时,应先与银行联系并经认可后办理。
(7)严格按照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被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8)对于资信欠佳和诚信程度无充分把握的客户,如必须采用托收方式结算出口货款的,可要求对方预付不低于货物往返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的定金或预付款。也可采用部分付款交单托收、部分信用证,或由进口商同时开立银行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担保。
总之,在托收业务中,出口人的风险很大,资金负担也较重,在出口业务中必须慎重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此外,出口企业应对托收业务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做好催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保证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8.《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的负担是如何规定的?在实际业务中应如何掌握?
答:(1)《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负担的规定
《托收统一规则》第21条对托收业务中的银行费用负担作出了以下规定:
①如果托收指示书规定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应由付款人负担而付款人拒付时,除非适用第21条b款,提示行可视情况凭付款或承兑或按其他条件交单,而不收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此时,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将由发出托收的一方负担,并可从货款中扣除。
②当在托收指示书中特别注明手续费和/或费用不得放弃但付款人对此拒付时,提示行将不予交单,且对因延迟交单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当代收手续费和/或费用被拒付时,提示行必须毫不迟延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时则以其他快捷方法)通知托收行。
③凡属按托收指示书明确规定的条款,或根据本规则,开支和/或费用和/或托收手续费应由委托人承担时,代收行有权立即向托收行收回其因代收而支付的费用和手续费,托收行也有权立即向委托人收回其因托收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包含其本身的开支、费用及手续费。
④银行保留向发出托收指示书的银行要求预付手续费及费用的权利,以支付执行托收指示所需的费用。在收到该费用以前,保留不执行托收指示书的权利。
(2)在实际业务中对银行费用负担的掌握
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银行费用的负担。 9.为什么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如争取不到,可用何种方法取得出口货物的安全保障?
答:(1)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的原因
跟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出口交易应争取由我方办理保险的原因在于,在托收业务中,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如进口方不付款赎单,则出口方风险很大、可能银货两空。
(2)如争取不到,取得出口货物安全保障可用的方法 如对方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交易,我方争取不到,则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并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即以防万一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