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企业所得税习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6:39: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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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习题 1、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 25万元。税务机关审查发现,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通过县政府向 灾区捐赠20万元。(按利润总额的12%扣除=100*12%=12万元,可扣除12万元,调增8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费用20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该研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50%加计扣除政策。(20*(1+50%)=30万元扣除,调减30-20=10万元) (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不可扣除项目,调增35万元)

(4)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可扣除) (5)支付罚款0.8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不可扣除,调增0.8万元) (6)实际支付工资40万元。“三费”支出8万元。(40*18.5%=7.4万元<8万元,调减8-7.4=0.6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实际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说明理由。 解:应纳企业所得税=(100+8-10+35+0.8+0.6)*25%=33.6万元

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还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33.6-25=8.6万元

2、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其中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得的收入200万元。(按90%计算收入)

销售成本400万元,增值税40万元,销售税金及其附加4万元,国债收入20万元,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250万元。其他费用情况如下: (1)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支出3万元;(管理费用可扣除) (2) 直接向灾区捐赠10万元;(不能扣除) (3) 支付职工工资2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符合加计扣除规定);

(200-50+50*(1+100%)=250万元扣除) (4) 提职工“三费”50万元;(200*18.5%3=37万元<50万元,按37万元扣

除)

请计算该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说明理由。

解:收入总额=1000-200+200*90%+20=1000万元 可扣除项目=400+4+250+3+250+37=94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944)*15%=8.4万元

3、公司200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其中从设在A国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已按A国税法缴纳税款90万元,从设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500万元,按B国税法应纳税款100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说明理由。

解:全年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在A国应纳税额=300*25%=75万元,实际已经缴纳90万元,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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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补交税款,75万元可以全部抵扣。

在B国应纳税额=500*25%=125万元,实际已经缴纳100万元,还需在中国补缴税额25万元。

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50-75-100=75万元

4、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经营状况如下: (1)营业收入1000万元;(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400万元;(国债利息为免税收入) (3)投资中国企业分得红利300万元;(国内投资红利为免税收入) (4)取得财政拨款30万元;(不征收收入) (5)实际支付工资500万元;(可扣除项目) (6)向灾区直接捐款300万元;(不可扣除项目) (7)管理费用20万元;(可扣除项目) (8)材料成本100万元;(可扣除项目)

(9)支付税金100万元,其中消费税10万元,增值税60万元;(可扣除额=100-60=40万元)

(10)提取“三费”140万元;(500*18.9%=92.5<140,可扣除额为92.5万元) (11)广告支出100万元;(1000*15%=150>100,可扣除额为100万元) (12)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20*60%=12>1000*5%=5,可扣除额为5万元) (13)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400万元;(不可扣除) (14)支付交通违章罚款10万元;(不可扣除) (15)赞助青年歌手大赛200万元;(不可扣除) (16)为投资者投保商业保险支出100万元;(不可扣除) (17)经营失误,损失10万元;(可扣除额)

(18)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00万,使用期4个月,支付利息7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00*6%/12*4=2<7,可扣除额为2万元) (19)2002年未弥补亏损50万元;(超出5年,不不亏)

请计算该企业实际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说明理由。

解:收入总额=1000+5+400+300+30=1735万元 免税收入=5+300=305万元 不征收收入=30万元

可扣除项目=500+20+100+40+92.5+100+5+10+2=869.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735-305-30-869.5=530.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530.5*15%=79.575万元

个人所得税习题:

1、甲和乙系夫妻,居住在南方某市。2008年1月份,甲取得工资收入2200元,稿酬收入1500元,获得省政府颁发的优秀论文奖30000元;乙1月份取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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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入1700元,单位发实物折合人民币300元。此外,双方共同购买福利彩票,获奖金10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甲乙两人应怎样纳税?缴纳多少税?

解:甲工资薪金应纳税额=(2200-2000)*5%=10元;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1500-800)*20%*(1-30%)=98元; 省政府颁发的优秀论文奖30000元为免税收入; 甲应纳税额=10+98=108元

乙某工资1700元 单位发实物300元 合计2000元=费用扣除额度2000元,所以乙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双方共同购买福彩奖金10000元不大于10000元,所以为免税收入;

2、德国某公司派其雇员A先生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设备生产线。A先生于2003年3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7个月,同年9月30日晚离境。这期间,A先生的工资由德方企业支付,月工资折合人民币28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 A先生在华期间是否应当依照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什么? (2) 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应纳税额是多少?

解:(1)A先生在华期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他在华天数7*30=210天>183天。

(2)应纳税额=[(28000-4800)*25%-1375]*7=30975元

3、我国居民纳税人周某,某纳税年度在甲国取得工薪收入69600元(人民币,下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元;在乙国取得利息收入1000元。该纳税人已分别按甲国和乙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150元和250元。

试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并分析周某本年度应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解:周某在甲国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69600/12-4800)*10%-25]*12=900元;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7000*(1-20%)]*20%=1120元;周某在甲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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