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0:53: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城市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是加快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水平,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本文拟就如何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及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营城市的重要性
经营城市,是对固有模式的挑战,是对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促进城市大发展的必由之路。所谓经营城市,就是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构建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体制,是政府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经营城市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物等有形资产和城市土地开发权、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以及城市品牌、人文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一种战略措施。
二、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作用
一是加快全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在完善全县和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城区特色的城镇发展框架与体系。按照“建设新城区、改造老城区、打造新亮点”的发展思路,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是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三是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后要及时开展城市详规的编制工作,编制详规要有侧重,要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确定规划编制范围。
四是加大对规划工作的投入。在规划编制中,要舍得花钱,大胆花钱,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规划经费,切实解决规划资金不足以及规划滞后和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三、放开市场准入,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经营
(一)优化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对投资收益比较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均应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
(二)放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准入限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鼓励法人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外地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三)放开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在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特许经营、有序开放、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培育有序竞争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走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经营的路子。
(四)改革市政公用事业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建管分离、管养分离的改革思路,引入竞争机制,分割垄断行业,变独家经营为多家经营,增强行业发展活力。
四、落实配套政策,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一、全面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凡在我县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申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第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政策,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妥善安置好因经营城市而新增的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员,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第三、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解决城镇人员就业和再就业问题。
第四、大力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搞好城镇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社区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搞好社区管理。
第五、加强城市管理。完善“两级政府(县政府、镇政府)、三级管理(县、镇、居委会)”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大力整治城市综合环境,加快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创造城市品牌。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经营城市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成立经营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经营城市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经营城市的领导力度,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好经营城市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打破一切体制性障碍,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经营城市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确保经营城市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增强经营城市工作的法制观念。经营城市政策性、法律性强。全县上下都要增强法制观念,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资产经营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审计,严肃查处越权批地、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经营城市的基础性工作。要抓紧对可以经营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准确测算出城市国有资产的份额和规模。要加强经营城市的信息交流、培训、宣传、统计工作,认真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经营城市的新路子,扎实有效地推进经营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