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8:37: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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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收发管理制度
为有利于气瓶检验收发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客户的财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气瓶检验站的气瓶收发工作由销售部气体收发室具体负责。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和发放气体。
第二条 气体收发室工作人员对客户送来的需检气瓶进行如实登记,填写“气瓶收发登记表”。并履行相应手续。
第三条 气体收发室工作人员在气瓶收发过程中,应如实记录气瓶及客户的相关信息。保证工作的准确性。
第四条 为保证气瓶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气瓶收发人员应对接收的钢瓶进行初次判定,对于检验站无法检验的气瓶,应退还用户,并负责向用户解释。
第五条 对已接收的钢瓶,收发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标识,保证用户的钢瓶不被相互调换。
第六条 经检验完毕,合格的钢瓶,应填写气瓶发放记录,并履行相应的手续,保证客户满意。
第七条 经检验不合格必须报废的气瓶,气瓶必须经破坏性处理后方可退还客户。同时应向客户出具相应的“气瓶报废通知书”。严禁将不经破坏处理的不合格瓶直接退还给客户。
第八条 气瓶的发放必须征得检验员的许可,严防未经检验或检验未完成的气瓶对外发放。
精选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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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
精选制度范本
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检验站 二○○五年五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