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与论研究综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4:50: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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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论研究综述

摘要:翻译目的论是当代德国最具代表性的翻译理论,也是最有影响力的翻译理论。该理论把翻译目的作为翻译任务的出发点与根本,翻译策略、翻译方法,以及对原作形式与内容的取舍,目标文本的制作都以这个翻译目的为参照。翻译过程以目的性为指导,以语内语际一致和忠实性为评估手段,这为翻译研究提供新的视角。本文通过对目的论形成发展以及框架体系进行梳理评价,希望读者对该理论有更加客观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翻译研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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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纵观翻译学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当代西方翻译理论蓬勃发展,出现了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从20世纪中叶开始西方翻译理论已经出现了重大突破,翻译理论家们开始从阐释学、结构主义、接受美学、读者反应论等不同角度来研究翻译,于是各种各样的翻译理论应运而生,如卡特福德的系统功能语法理论,奈达的社会符号学翻译理论等。在众多的翻译理论中,德国功能主义理论派提出的翻译目的论独树一帜,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是希腊词,意为“目的”,theorie是德语词,意为“理论”。目的论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认为任何行为都是有目的的,翻译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译者应该根据翻译目的来制定翻译策略。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译文不可能与原文完全保持一致,那么要保留什么改动什么,究竟是创作一个在形式上或在内容上忠实于原文的译文还是创作出一个能满足译人语读者要求的自由译文就要视翻译目的而定了。翻译目的论基本上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它将研究焦点从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转移到译文的预期效果,因此无疑能够弥补传统翻译研究的不足,从而为翻译的多学科探索又增加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仲伟合,钟钰:1999)

二、目的论的形成与发展

目的论首先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卡特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提出。1971年她出版了《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一书并发表相关主张。尽管赖斯仍以对等理论为研究基础,但她同时也意识到,在现实语境中有时不可能实现原文与译文的对等,有时甚至不希望建立对等,因为有些译本是要实现不同于原文文本的某一目的或功能。在这种情况下,翻译首先应考虑译本的功能而非对等,这就形成了目的论的起源。

后来,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发展并创立了翻译目的论。他在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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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一文中首次提出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1984年他和赖斯合作完成了《普通翻译理论基础》,在该书中,弗米尔把翻译(包括口译)当做基于原语文本的转换行为,而任何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因此翻译也是有目的的,能够在目的语文化中产生影响。此外,另两位德国翻译家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克里斯蒂安·诺德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曼塔利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将翻译定义为“旨在为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复杂行为”。她特别强调翻译过程的行为方面,着重分析了翻译活动参与者(翻译的发动者、译者、文本的使用者、信息的接受者)各自的作用以及参与者发生的语境条件。作为德国学派的新一代,诺德提出了“忠诚原则”,并将目的论应用于译员培训、口译、文学翻译等领域。因此,如果说赖斯为翻译目的论的出现提供了特定基础,弗米尔则因提出了目的论的主要原则而成为了该理论的创立者。曼塔利的贡献在于她强调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发生的环境,而诺德则对该理论作了完善并拓展了其应用领域。

三、翻译目的论的运用原则和评价标准 (一)目的论的运用原则 1.目的原则(skopos rule)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人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但翻译活动可以有多个目的,这些目的进一步划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的(如谋生);(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3)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式)。但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人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Venuti:2001)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 — 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2.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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