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9:52: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泓发煤矿煤矿对照安全检查项目及内容表检查存在问题一览表
项目 一、 基 础 管 理 检查内容 1.生产煤矿是否证照齐全;建设矿井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设计施工; 2.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 3.法人、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是否按规定入井带班; 4.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5.是否制定岗前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是否得到落实; 7.是否存在“五假”、“五超”行为等; 检查情况 √ √ √ 监测监控员只有3人,缺1人备注 √ √ √ 8.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未建立,未以红头文件落实技术管理体系及人员落实 理、“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9.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生产工艺 10.是否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政指令以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 √ √
√ 11.煤矿企业自检自改是否认真,是否存在走过场;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是否做到“五落实”,重大隐患是否由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未建立安全风 1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新办法是否宣贯培训,是否开始达标创建,是否建立安全风险无宣贯记录,险分级管控制度 分级管控制度,正常生产煤矿是否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 13.煤矿企业是否严格对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逐条对标检查、整改落实; 14.停产停工矿井是否落实专人盯守或巡查责任,复工复产煤矿是否严格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是否存在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擅自生产建设行为,9万吨/年级以下矿井是否列入去产能淘汰退出计划; 二、 1.是否存在生产水平和采区为实现分区通风; 通 风 2.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 系 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易自燃煤层的采区是否存在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统 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是否至少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4.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以及采区变电井下充电硐室、爆炸材料库是否实现独立回风; 5.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是否形成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 7.是否存在总风量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以及巷道无风、微风、风流不稳定等情况; 8.井下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实施设置位置、数量是否满足通风安全需要,构筑质量是否到到标准,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风门是否安装防逆转装置等; √ √ √ √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否 不属于此类 √ 部分密闭墙体未套裙边 9.是否安装备用主要通风机,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是否匹配; 10.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通风机是否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是否实现自动切换; 1.是否按规定掌握井田范围内各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及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情况,是否按规定绘制瓦斯地质图; 2.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治理关键环节是否有保障措施; 3.是否按规定施工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抽采巷等) 4.是否实现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自动计量; 5.瓦斯抽采率是否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 6.是否存在瓦斯抽采钻孔打假孔现象; 7.是否存在瓦斯超限未断电撤人、瓦斯假检漏检、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等情形; 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机构; 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防突措施和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是否按规定采取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并进行预测预报、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 11.石门、立井、斜井等揭穿突出煤层前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作业前是否编制专项防突设计; 12.经效果检验允许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超采超掘作业现象; 1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采、炮掘工作面,是否采取远距离放炮、回风系统停电撤人等安全防护措施; √ 不属于此类 未绘制瓦斯地质图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否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不属于此类 三、瓦 斯 防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