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7:03: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5、监理日志应及时填写,并保持原始记录的真实性。
A.0.3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可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已掌握的工程信息,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并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的内容、审核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2条的规定,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A.0.4 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专业性较强、具有一定难度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编制、审核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3条的规定。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时间应在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
A.0.5 工程开工令
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开工意见、且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均已办妥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工期自《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开工应由建设单位批准。由此,开工令亦可由建设单位签发,但必须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在专用条件中或在开工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予以书面约定。
工程建设中,任何一方发生了违法开工的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宜视具体情况,采用工程联系单、监理备忘录、工程暂停令、监理报告予以提醒或制止。
A.0.6 旁站记录表(通用)
本表适用于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活动的实时记录。本表为旁站记录的通用表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不同的旁站对象,设计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旁站记录表式。旁站人员应将旁站部位的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A.0.7 会议纪要
本表适用于第一次工地会议(A.0.70)、工地监理例会(A.0.71)、专题会议(A.0.72)和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会议(A.0.73)的参加单位、人员与会时签名用。会议主要内容及结论写在附页上。
A.0.8 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按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提交的,反映在本报告期内工程实施情况、监理工作情况、施工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下月监理工作重点等的书面报告。监理月报每月月底提交,报告期宜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规模与特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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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图片等内容,如表格各栏不够填写,可增加附页。
A.0.9 工程款支付证书
本表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经建设单位签署审批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后,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签发本表作为工程款支付的证明文件。支付证书应明确施工单位申报款、经审批的应得款、本期应扣款、本期应付款等数额。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限。
A.0.10 监理通知单( 类)
本表是项目监理机构通知施工单位应执行的、除工程暂停以外的涉及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文明、工程变更和其他有关事项的用表。监理通知单中应明确施工单位应执行事项的内容和完成的时限以及要求施工单位书面回复的时限。
该表使用频率高,应注意用词准确明晰,逻辑严密,资料闭合。
A.0.11 工程暂停令
本表是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6、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签发工程暂停令应注明暂停部位及范围。一般情况下,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如监理机构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施工单位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如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沟通工程暂停事宜时,建设单位不同意停工,监理机构认为必须停工的,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如工程仍未停工,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发工程联系单或监理备忘录,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工程暂停期间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各类问题,确定工程复工条件。
A.0.12 工程复工令
本表是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通知施工单位恢复施工的用表。工程复工令签发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使用《工程复工报审表》申请复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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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本表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A.0.13 监理备忘录
本表为项目监理机构就有关建议未被建设单位采纳或监理通知单的应执行事项施工单位未予执行、已成事实且造成一定的或可预见的后果时的最终书面说明。备忘录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也可抄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A.0.14 监理报告
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停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可使用该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不得拒绝接收。情况紧急时,监理机构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信手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随后报送书面报告。“监理报告”应附相关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文件资料。
A.0.15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本表是由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时用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施工单位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竣工预验收情况(验收内容及符合情况)。 3、竣工预验收的监理结论。 一般还应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核查记录表。
附件(二):单位(子单位)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及
监理检查记录汇总表。
附件(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监理检查记录。 附件(四):监理抽检/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 附件(五):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
对于重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亦应及时编制相应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与5.0.3条款所含内容编写。
A.0.16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是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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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监理单位的说明和建议,工程影像资料(如有)等。
监理工作总结应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
A.0.17 工程监理资料移交单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将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办理工程监理移交手续,本表是工程监理资料移交专用表格。
B 类表表式说明
B.0.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一般的施工方案,二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又按照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划分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会签,并经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先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工程现场符合开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手续也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本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为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分别发包,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和相关开工条件,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的,监理机构可在“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开工要求”的框内打“√”,有其他审核意见的可在审核意见栏内填写。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施工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B.0.3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含由建设单位发包而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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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报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的专项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从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安生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质量安全人员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等方面进行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备案审核应动态管理。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可用B.5.4《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报审。
B.0.4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的用表。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报审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进场施工的机械设备情况、企业业绩等有关资料。另还应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等。
专业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B.1.1 施工试验室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立试验室的情况进行审查的用表。分两种情况:一是某些专业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试验室的,施工单位应该报审的资料为:企业试验室的资质证书、试验室管理制度、计划在工地现场做试验的项目清单、现场配备的试验人员(附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工地现场配备的试验设备清单和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计量设备、器具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或校准的证明文件等;二是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立的混凝土、砂浆试件的标准养护室,应报审的资料为: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及标准养护的保证条件等。
B.1.2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的用表。报审的资料应包括: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测量设备的清单及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规划红线、基点等测量控制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及附图,对现场加密的应提供桩位布置图,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标准规范有关要求,对控制网布设、测点保护、仪器精度、观测规范、记录清晰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意见栏应填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设计等的具体要求,重点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复核资料作为附件留档。
B.1.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本表为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工程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的用表。 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清单是指: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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