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建筑渣土承运合同(三方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1:56: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筑渣土承运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运输企业(乙方):

施工总承包单位(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运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渣土处臵核准文书证号: 核准部门: 建筑渣土暂定总量: 吨,其中:陆运 吨,水运 吨。

渣土处臵终点:陆运 ,水运 。 承运车辆: 部,具体车牌号、型号及载重量见合同附件。 车辆运输路线:

至: 处臵;

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承运天数 天。

承运里程:本工程建筑渣土运输处臵,经工程所在区(县)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定,运往 区(县)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 渣土消纳场所处臵。其平均运输单程为 公里。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运输单价(依照工程所在区(县)物价部门公布的运输单价)为¥ 元/吨.公里;短驳单价为¥ 元/吨.公里;船运单价为¥ 元/吨.公里。运输费暂定总价¥ 元。

2、消纳处臵费单价(依照消纳所在区(县)物价部门公布的单价)为¥ 元/吨。消纳处臵费暂定总价为¥ 元。

3、合同总价为¥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将建筑渣土承运处臵总款按 20 %、 30 %、 40 %、 10 %付款比例,实行分期足额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的 20 %,计¥ 元,支付给乙方。

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渣土承运处臵总量的 50 %时,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处臵费用共计¥ 元(占合同总价的 30 %),支付给乙方。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渣土承运处臵总量的 90 %时,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处臵费用共计¥ 元(占合同总价的 40 %),支付给乙方。

4、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渣土承运处臵工作量时,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的 10 %余款,合计¥ 元,全额支付给乙方。

5、其他约定: 第四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上海市工程渣土处臵管理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渣土处臵行政许可,申报建筑渣土排放计划,并经批准取得处臵证。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处臵费价格、付款方式,根据承运、处臵的进度以及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核定文件,按合同约定将建筑渣土承运、处臵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建筑渣土排放计划,明确渣土排放量和出土时间安排,并分别按时递交乙方。

4、甲方应当提供乙方规范作业所必需的水、电,以及硬质场地和道路等条件。

5、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确认建筑渣土承运消纳处臵的实际数量,及时统计建筑渣土的运输量,及时确认由乙方或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提供的承运和消纳处臵量,及时填写有关统计、结算单据。

6、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施工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保洁、装载渣土不超运输车辆箱体上沿口、制止密闭盖破损的运输车辆装载渣土、给予驶出工地时运输车辆车身冲洗等各项规定。

7、甲方对乙方在承运建筑渣土过程中,若乙方使用密闭盖破损的运输车辆、或超载装或驾驶员逃避冲洗驶出工地等行为,应当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并可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