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导学手册考试试题(2014)答案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1:21: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导学手册》

一、填空题 每空1分,共60分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132 )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最高不能超过( 28 )学分,最低不低于( 18 )学分。

2、课程按学分类型,分为(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专业拓展课 )( 公共选修课 )五类。 3、专业拓展课要求获得的总学分为( 8 )学分;公共选修课总学分为( 7 )学分、其中必须有艺术类学分( 2 )学分。

4、专业拓展课和公共选修课共应修满( 15 )个学分方能毕业,选修的课程超过( 17 )个学分(含不合格课程学分)须缴纳学分学费.

5、第一学年,累计学分小于( 30 )给予一般警示,小于( 20 )给予退学警示;第二学年,累计学分小于( 60 )给予一般警示,小于( 50 )给予退学警示。连续( 2 )次受到退学警示,应予退学。

6、一学期内,累计旷课( 10-19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旷课( 40-5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 60 )学时及以上,给予自动退学处理。 7、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评定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为全院第一名,学年平均绩点达( 3.5 )及以上,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同年级学生的前( 5% )以内。 8、外宿请假(包括周末、节假日),需学生写出书面请假条,辅导员与(家长)电话联系核实情况,( 学工部 )审核批准盖章,并报公寓办备案查寝。 9、课假以及课外请假,请假(1)天,报辅导员批准、学工部盖章;(1天以上2天以内 )天报学工部长审核批准;(2天以上7天以内)天报院长审核批准;(7天以上1个月以内)天学院签注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1个月以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

10、学生未经请假离校连续( 两周 )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予以退学。

11、纪律处分的五种类型包括:( 警告 )( 严重警告 )(记过 )( 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

12、凡动用凶器参与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留校察看 )及以上处分。 13、对寻衅打人、结伙打架、酗酒肇事或指使、煽动、组织他人打架斗殴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 记过 )及以上处分。

14、一次性偷盗折合人民币( 800 )元及以上者,或是惯偷累计折合人民币价值达( 500 )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5、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或冒充他人消寝者给予(记过)处分,晚归给予(警告)处分;不经同意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及校外人员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留宿异性以及在异性宿舍留宿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校生在安排住校期间校外租房,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 16、违章电器包括:热得快、( 750 )W以下的电吹风、干鞋器、电热锅、酒精炉等以外的任何有火灾隐患的用电设备。

17、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但未使用,给予( 警告 )处分;在考场使用手机,一律给予( 留校察看 )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

18、素质拓展学分为( 8 )个学分,计入学生总学分,原则上(2 )年修满,每学年修( 4 )学分。

19、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三甲以上)医院出示已恢复健康的证明和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学生行为表现证明。

20、学生参加期末课程考核(含补考)必须携带( 校园一卡通 )或( 正式身份证 )。

21、在公寓内养宠物给予( 记过 )处分。

22、凡挪用学生班费金额不足300元者,给予( 严重警告 )处分;300元以上给予( 记过及以上 )处分。

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40分) 1、发放毕业证的条件 p59

答: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

2、取得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相应的计算机、英语和其它技能等

级证书(仅限于2011级及以前的学生);

3、素质拓展学分合格; 4、无推迟发放毕业证处理;

2、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该包括哪些材料 p61

答;1.学生入校后填写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登记本》。 2.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历年学业成绩表。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等各类表彰所形成的材料及登记表。

4.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共青团的材料。

5.学生获省级、校级品学兼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6.学生工作处(部)、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形成的处理意见。

7.校医院提供的毕业生体检表。 8.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9.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符合的条件及建档程序 p81

答;

条件:1、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家在老、少、边区以种地为主,家庭经济收入不足,无法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3、家庭经济收入不足,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建档程序: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审核建档-审批备案。

4、长期周末外宿所允许的区域和需提交材料、办理程序 p89

答:

长期周末外宿允许区域:学生办理长期周末外宿仅限于家住长沙市区(天心区、芙蓉区、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星沙、望城区)。

需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相关证明(户口或居委会证明),辅导员核实后,与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签订长期外宿协议(协议书辅导员、学生各保存一份),并报公寓办备案查寝。

5、 班级开展集体活动的申请程序、活动范围和时间及注意事项 p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