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82-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 20:17: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目上报以不满足规模的最长线路为主上报项目,其余为子项目;

(三)非同期投运的多个子项目,投运时间以最后一个子项目投运时间为考核期。

第十二条 每年分两批次上报优质工程。

(一)第一批次上报的项目包括上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含7月1日和12月31日)投运的项目;

(二)第二批次上报的项目包括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含1月1日和6月30日)投运的项目。

第二节 上报条件

第十三条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上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时间满3个月,且不超过1年;

(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

(四)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质量事件;

(五)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六)工程建设工期满足要求。

第十四条 上报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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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

(一)变电站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

(二)变电站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三)输电线路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第十五条 上报项目必须符合上报程序要求,前一阶段检查未通过并完成问题整改,不得上报下一阶段检查、评定。

第十六条 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应分别上报。

第三节 上报程序

第十七条 建设管理单位在每年1月20日将上年度下半年、本年度上半年满足公司(省公司级单位)优质工程评定(达标投产考核)规模要求的项目统计汇总上报省公司级单位,省公司级单位审核汇总后在每年1月30日前报公司。

第十八条 在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0日前,省公司级单位分两批向公司报送纳入公司优质工程评定范围项目上报材料。建设管理单位分两批向省公司级单位报送纳入省公司级单位优质工程评定范围项目上报材料。

第四节 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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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达标投产考核需上报下列资料: (一)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1份(附件5); (二)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 第二十条 优质工程评定需上报下列资料:

(一)满足优质工程评定条件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附件4);

(二)优质工程评分排序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三)优质工程评定申请表,电子版1份(附件6)。 第二十一条 优质工程评定时,下列上报材料在现场备检:

(一)工程项目合法性文件(立项、可研批复、项目核准文件等);

(二)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三)施工单位各阶段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各阶段初检报告、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启动验收证书等;

(四)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五)运行单位对工程投运后运行情况的评价意见; (六)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总结; (七)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

(八)介绍工程创优管理及工程实体质量的PPT材料(长度10分钟左右);

(九)公司考核评定项目的省公司级单位复检报告,省公司级单位评定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自检报告。

第二十二条 上报或现场备检的工程总结、图片和声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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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材料应能反映工程全貌、施工阶段(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及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主要管理特色及工程投产后取得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等。

第四章 评定 第一节 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 达标投产与优质工程评定按以下内容和所占权重进行:

(一)工程综合管理(30%); (二)工程质量管理及工艺(60%); (三)主要性能及技术经济指标(10%)。

第二十四条 达标投产与优质工程评定应严格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标准评分表》(以下简称“标准评分表”,附件 8~15)对全部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达标投产与优质工程评定的评定内容、权重、“标准评分表”实行动态管理,国网基建部依据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及工程建设实际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节 评定组织

第二十六条 达标投产的组织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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