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82-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 2:15: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 省公司级单位建设管理的一般项目由建设管理单位完成,省公司级单位复核、批复后将结果分批报送国网基建部;

(二)跨区联网特高压工程项目由各负责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完成达标投产考核,报公司建设管理部门核准批复,同时将结果抄送国网基建部。

第二十七条 优质工程评定的组织按照项目评定范围分工由公司、省公司级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完成。

第二十八条 公司和省公司级单位组建优质工程评定(达标投产考核)专家库并动态调整。

第三节 评定程序

第二十九条 公司、省公司级单位每年分两批次分别对上年度下半年上报的项目进行优质工程评定。

第三十条 公司优质工程评定分自检(达标投产考核)、复检(达标投产考核复核)、核检三个阶段。

(一)自检(达标投产考核)由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投运后第4个月内组织完成,编制优质工程自检报告,对通过达标投产考核的项目填报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并上报省公司级单位;

(二)复检(达标投产考核复核)由省公司级单位在收到优质工程自检报告、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后组织开展。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由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部门组织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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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结果抄送国网基建部;

(三)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报省公司级单位或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核准后以文件形式分批进行批复;

(四)核检由公司在收到优质工程上报材料后组织开展。公司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附件16抽样组织现场核检。依据核检结果,对省公司级单位的所有项目按类型和电压等级分别排序,核定通过公司优质工程评定的项目。

第三十一条 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工作分为自检、核检命名两个阶段。

(一)自检由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投运后第4个月内组织完成后,编制完成优质工程自检报告,并上报省公司级单位;

(二)核检由省公司级单位在收到优质工程自检报告、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后开展;

(三)省公司级单位应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核检,不得抽样检查,也不得与自检一并开展;

(四)省公司级单位依据核检结果命名优质工程,并将评定结果报送国网基建部(含农网项目的同时上报国网农电部)备案。必要时,公司组织对省公司级单位核检结果进行抽查。

第四节 评定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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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优质工程评定工作应从各级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

第三十三条 优质工程评定自检、复检、核检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见附件17)

(一)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介绍; (二)听取生产运行情况介绍;

(三)按照“标准评分表”中的检查项目,检查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系统调试、启动验收及运行管理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核查竣工专项验收资料的完整性,核查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或文件);

(五)严格按“标准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实测,抽检工程实物质量,评价时各单项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核对现场实测数据与施工、监理的原始记录,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性;

(七)检查动态质量稳定性:安全运行记录、可靠性管理记录、主体建(构)筑物沉降记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记录、计算机监控系统可靠性、数据采集系统的记录、充油(气)设备的严密性记录,以及输电线路杆塔相关记录(含转角塔、终端塔向受力反方向侧倾斜记录,转角塔向外角侧倾斜记录)、输电线路导线压接管温升检测记录等。

第五章 核定、命名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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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公司优质工程核定以复检排序为基础,依据核检结果与上报复检得分的比例对其他工程项目的得分率进行核定,核定后的结果作为相关工程项目最终检查结果。其计算方法为:

(一)某工程最终得分率=该工程复检得分率×(核检得分率/复检得分率);

(二)变电工程和线路工程按电压等级分别计算核检得分率,两个及以上项目取核检得分率均值,其他项目得分率据此进行折算;

(三)省公司级单位优质工程最终得分率参照执行。 第三十五条 达标投产检查得分率在85%以上的工程项目为具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达标投产工程”命名资格的必要条件。复检、自检得分率在90%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为具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或“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优质工程”命名资格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六条 上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的项目经公司核定批准,授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称号;上报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省公司级单位核定批准,授予“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优质工程”称号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七条 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的命名名称与上报项目名称一致。

第三十八条 公司将根据每年优质工程评定结果、相关国家级优质工程(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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