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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2:21: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人赔偿保险金。‖

?法律后果:

?①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请求权仍然归于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怠于行使请求权的,第三者依法获得法定的保险金请求权。

?②被保险人仅在向第三人履行赔偿责任之后,方能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 (四)责任保险承保方式

?独立承保方式。

?作为一般财产保险业务的附加险承保的方式。 ?作为一般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基本责任承保。 (五)责任保险赔偿处理

?责任保险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损害赔偿责任,而非被保险人的财产或者利益的实际损失。

?每一起责任保险赔案的出现,均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这表明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较为复杂。

?责任保险的承保以法律制度的规范为基础,责任保险赔案的处理也是以法院的判决或执法部门的裁决为依据,从而需要更全面地运用法律制度。 北京郡王府游泳馆与华泰保险公司的公众责任险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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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向华泰保险购买了―公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游泳池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万元;2、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年缴保险费4000元,并约定―在保险期限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2006年1月9日,一男泳客在游泳馆游泳时突然出现异常情况,游泳馆救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当即进行现场抢救,并呼叫―120‖急救车,将该男泳客迅速送往武警总医院。后男泳客经抢救无效死亡,武警总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中记载的―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情况‖为―猝死‖。由于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北京市朝阳分局出具的死亡证明为―死因无法确定‖。

发生事故当第二日,游泳馆即按照合同约定向华泰保险告知了事故经过。此后,游泳馆与死者家属签订了一份补助协议,原告向死者家属给付3.98万元,并向华泰保险申请理赔。2006年3月27日,华泰保险发给游泳馆的处理意见表示,本次事故不在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内,拒绝赔付。

三、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

1、期内发生式 2、期内索赔式 保险期限 2002.1.1~12.31 期内索赔式保单

① 2002.4.1发生,2002.5.1提出索赔 ② 2001.4.1发生,2002.7.1提出索赔

③ 2002.4.1发生,2004.4.1发现并提出索赔 期内发生式保单

① 2002.4.1发生事故,马上提出索赔

② 2002.4.1发生事故,2006.4.1发现并提出索赔 ③ 2001.4.1发生事故,2002.4.1发现并提出索赔 美国石棉赔案与保险

―石棉‖(asbestos)是—组硬度高而柔软性好的自然矿物质纤维的统称。这些纤维可分成细线而进行纺织,还因具有防热、防腐蚀、不导电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

石棉纤维物质容易变成充满细微颗粒的粉尘,弥漫于空气中,或附着于衣物上。这些颗粒纤维容易被人吸入或吞食进体内,从而引起严重的健康问题。

石棉因其危害面广、给人身造成的疾病潜伏期长、法庭判决的赔付金额高而闻名于世。它不仅使石棉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纷纷破产,还让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受到重创,有些保险公司已在清理过程中。

据美国2001年的一项报告,在财产险和意外险领域,保险业将迎来一个新的石棉索赔高峰期,累计赔款可能会达到650亿美元之巨。根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至2050年期间,石棉索赔案件会大幅度减少。至于什么时候石棉赔款才能完全消失,什么时候保险业才能从石棉的噩梦中解脱出来,由于变数很多,现在的保险业暂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四、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

?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从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来看,赔偿限额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1.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它又可以分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两项。

2.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它也可以分为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害赔偿限额。

3.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两者合成一个限额,或者只规定每次事故和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而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

在责任保险经营实践中,保险人除通过确定赔偿限额来明确自己的承保责任外,还通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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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的规定。

?赔偿要件:①保险事故发生,即第三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②保险事故造成实际损失,即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人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min(赔偿限额,第三人请求额,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民事赔偿责任数额) ?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导致第三人损害的事故?受害第三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五、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

(一)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案例:某年7月13日,小男孩Y(4岁)随其舅妈到南丰餐厅就餐过程中,在餐厅内的儿童游乐园玩耍,不慎从高处跌下摔伤。事发后,医院诊断结果为: (1)右肱骨骨折;(2)右尺骨中段开放性骨折伴桡骨小头脱位。Y共在医院住院治疗30天,用去医疗费12384.31元。

随后,Y的监护人向南丰餐厅隶属的食品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偿Y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20074元。

Y的监护人与食品公司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食品公司赔偿上述损失。

由于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食品在诉讼案发生后,要求保险公司提前介入。 保险公司分析认为:食品公司在餐厅增建儿童游乐园,保险标的的营业场所性质发生了一定变化,未及时向保险人履行通知义务。因为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有所增加,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增加保险费或拒绝承保,被保险人应对其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食品公司则认为:保险人在承保时未要求列明投保人经营场的风险状态,出险后才提出危险程度有所增加,这不能成为拒绝赔偿的理由。

(二)产品责任保险(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

由保险人承保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因产品缺陷致使消费者或用户或其他公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且依法应由其负责的经济赔偿责任。

?阿图·夏普公司从伊莱克特罗公司买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电动吹风机,共500个。这些吹风机没有通过伊莱克特罗公司质量检验系统的检验,属于被该公司抛弃的产品。正因为此,阿图·夏普买这批产品只付了500英镑。他告诉伊莱克特罗公司,他准备把这些吹风机拆开,只用其中有用的部分零件。它们之间的销售合同中包含这样一项条款:伊莱克特罗公司对由这些吹风机造成的阿图·夏普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损失都不负责任,而且,如果因这些吹风机引起任何人或公司向伊莱克特罗的公司进行索赔,阿图′夏普公司必须赔偿伊莱克特罗公司因此蒙受的损失。

阿图·夏普把这批吹风机以每个5英镑的价格卖给那些到他的电器商店买东西的顾客。在陈列的吹风机旁边,阿图·夏普贴出了一个显眼的告示,上面写着:这些吹风机在大家都看到的情况下销售,由于价格极低,阿图·夏普公司对吹风机的任何质量缺陷都不负责任,并对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因使用这些吹风机而造成的对任何人的伤害或损失,阿图·夏普公司概不负责。

特蕾西(Tracy)(一位顾客)买了两个吹风机,并把其中一个吹风机给了她的女儿贾宁(Janine)。当特蕾西和贾宁打开吹风机的开关时,吹风机起了火,两个人都被严重烧伤。

阿图·夏普公司和伊莱克特罗公司都购买了标准的产品责任保险。两个保险人都没有被告知伊莱克特罗公司卖给阿图·夏普公司这批吹风机的事情和它们之间这笔交易的合同条件。

(三)雇主责任保险(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四)职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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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 2 特点: 1、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造成他人的损害。

2、 必须是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造成他人损害。 3、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过失行为。

第二节 信用与保证保险

一、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概念

信用保险: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 权利人购买,有备无患。 保证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

义务人为获得权利人信任而购买

卖方(债权人,被保险人) 买方(被保证人,债务人) 信 用 保 保 证 险 保 险 保险人(担保人,保证人) 二、信用保证保险的特点

1、信用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一种信用危险,不论是权利人还是被保证人要求投保,保险人事先必需对被保证人的资信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确有把握,才能承保。 2、对承保被保证人自己信用的保证保险,保险人除严格审查外,通常还要采取某些保全措施。

提供反担保:现金担保、实物担保

保全措施 签订偿还协议书

保险费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手续费 三、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主要类型 (一)信用保险

1.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包括赊销信用险、贷款信用险、个人贷款信用险

2.出口信用保险:由出口方(权利人)投保进口商(义务人)信用的保险。

3.投资保险:以被保险人因投资引进国政治局势动荡或政府法令变动所引起的投资损失为保

险标的的保险。

(二)保证保险 1.合同保证保险

被保证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从而造成权利方受损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2.诚实保证保险

雇员不诚实或不法行为而使雇主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证保险。 3.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因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质量有缺陷而产生的对产品本身的赔偿责任,也就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出口信用保险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作为被保险人的出口商之间签订的一种保险协议,根据该协议,被保险人履行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义务,保险人承担因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商业风险引起被保险人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保险标的:出口贸易中的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 二、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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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风险(也称国家风险):

①买方所在国家颁布法令实行外汇管制,禁止或限制汇兑;

②买方所在国家实行贸易禁运或吊销进口许可证; ③买方所在国家颁布延迟对外付款令; ④买方所在国家或有关的第三国发生战争、革命、暴乱等; ⑤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的其它非常事件。 2、商业风险(也称买家风险):

①买方破产或实际无力偿还债务; ②买方拖欠货款超过一定时间(通常规定4-6个月); ③出口或未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买方拒绝收货及付款; ④买方在发货前无理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款项。 案例:山东省诸城市舜王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5日,日本称从中国进口的鸭肉产品中检测出禽流感病毒,对中国禽肉产品封关。 出运产品全部被退回,损失金额709万人民币。

2003年7月16日,中信保发出最后一份《赔付通知书》,共赔付633万人民币。 案例:注重资信评估,审慎批复信用限额

国内某公司2003年与A国一家中间商洽谈一宗特定电子产品的大型贸易合同,全年待执行合同金额近5000万美元。该中间商主要从事电子、音响等产品的进口,其下家都是A国的大型超市。针对中间商自身信用实力不足以授予大额信用而不能满足被保险人出运需要的矛盾,中信保建议被保险人和中间商协商,将最终买方拉进合同来,共同签署一个贸易合同,然后申请最终买方的限额。

针对产品出口涉及金额大的特点,中信保首先对A国的该特定电子产品市场前景进行了分析。 ?中信保运用了三个征信渠道对买方进行了调查。

1.X报告:对买方的评级为03(近期财务不详,经营风险适中)。该买方迟交财务报表是一个不利的信号,通过审查其财务数据发现,买方与集团的关联交易量巨大,应收账款为同期销售额两倍,账期实际超过1年,没有计提坏账准备。从所有者权益构成看,全部来自筹建时的实收资本,该企业经历了31年的发展,没有任何新的投入,也没有任何留存收益。损益表中显示高额的成本和运营费用,税后利润为1000美元,体现集团通过大量关联交易结转利润的意图。但该买方有良好的付款记录,近12个月内对国内供应商的付款记录为8800万美元,平均迟付5天,似乎其销售渠道通畅。

2.Y报告:对买方偿债能力评级为2.1(偿债能力较好)。同时报告显示,集团作为股东有权将买方的全部经营利润每年回收,可见集团精于自我保护,对债权人不进行任何保障,对买方的长远发展无打算。一旦遇到突发的市场风险,集团可以轻松的进行债务剥离后全身而退。

3. Z报告:买方与A国另一家公司进行了联营,而该公司时A国最大的零售集团的供应商之一,由于A国商业企业的供应链相对固定,这一重要信息证明了买方确实有比较通畅的分销网络。

综上所述各方面的信息,中信保给买方授予了相对金额不大的信用额度,并建议:如买方希望扩大交易,可以通过集团出具担保的方式解决。

工程保险

【案例】上海地铁4号线事故获赔5亿 ? 2003年7月1日,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发生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左右。当年7月下旬,四号线转入事故修复阶段,保险理赔工作也随即展开。

?轨道交通四号线事故涉及的险种主要是建筑工程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建工险的最高限额达56亿元,由四家保险公司共保。其中,平安保险占40%份额,太平洋保险占30%,中国人保占20%,大众保险占10%。保险期限与建筑期相同,即从2000年12月16日至2004 年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事故两年多之后,保险理赔结案,事故最终赔付协议于2005年10月12日正式签署,赔付金额超过5亿元,平安上海分公司代表保险共同体,向业主申通集团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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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保险及其特征

一、工程保险的定义

?工程保险(Engineering Insurance)是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二、工程保险发展简介

?工程保险起源于机器设备保险。

?工程保险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险种起源于20世纪初,第一张安装工程保险保单是大西洋保险公司和安联保险公司于1924年在德国推出;第一张建筑工程保险保单是1929年在英国签发的承保泰晤士河上的拉姆贝斯大桥建筑工程。

?二战以后,欧洲进行大规模的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活动,工程保险业务得以迅速发展。 ?工程保险已经成为世界上工程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国工程保险的发展:1、1973年开设,涉外性强; 2、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而发展;

3、现状堪忧; 4、有待重视和发展。

三、工程保险的特征

(一)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特殊性 (二)工程保险的保障具有综合性

(三)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 (四)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五)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具有变动性

建设项目的参与方

工程保险与火灾保险比较如下 项目 费率 保险费 续保 保额及受损金额 险种 火险 固定 以一年为单位计算 可以 不变 工程保险 不固定 以施工期间计算 完工后即结束 递增或递减 四、工程保险的基本分类

按照承保的标的可以将工程保险划分为:

1、建筑工程一切险(Contractor?s All Risks,CAR); 2、安装工程一切险(Erection All Risks,EAR); 3、施工机具保险(CEP);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