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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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

各系:

根据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2013届本科毕业生顺利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现就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时间

2013年5月24日至31日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各系在不影响日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好答辩时间,并于5月24日前将工作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确保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成立指导小组

1.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指导小组,每个答辩小组 3-5人,其中秘书1人。答辩环节由答辩小组长主持,院、系派巡视员巡视。答辩小组长在答辩开始前宣布答辩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组织评定答辩成绩,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

2.示范性答辩的组织。各系应组织示范性答辩 ,由本系副高以上或骨干教师组成示范性答辩小组。参加示范性答辩的学生由各系择优推荐或学生自荐,人数根据专业实际选出3-5人。

三、答辩老师要求

1.评阅和答辩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学科相近的专业教师担任。

2.评阅和答辩教师应如实评价,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公正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填写好《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及成绩》。

四、做好答辩记录

答辩秘书须将答辩过程原样记录:教师提的问题(提问人、提问内容等)、学生回答的情况,以及最后给予的答辩成绩等内容准确、详细地记载。答辩记录须字迹清晰、工整,是评定答辩成绩的依据。

五、评分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

六、成绩评定及汇总

1.论文(设计)成绩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档,其中,优的比例可为15%左右(不超过20%)。

2.毕业答辩结束3天内,答辩小组应抓紧时间综合评定出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报系主任组织审定后,由系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登载成绩。

七、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1.答辩前各系要加强对毕业实习后期的管理,教师要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认真评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2.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和修改完毕业论文(设计),提供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用A4 纸打印双面订成册,填写〈答辩申请表〉提出答辩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并报系答辩工作小组批准,方可参加论文(设计)答辩。审核内容包括归档要求的各类资料,重点是论文(设计)完成的质量。答辩前两天由各系公布准予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地点和时间。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答辩资格或缓答辩。

(1)论文(设计)没有经过两审或没有评阅教师评审意见或评阅成绩者;

(2)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指导小组检查,发现内容不完整、撰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不符合论文(设计)要求者;

(3)经审查或检查,确认论文(设计)抄袭者。 八、学生答辩要求

每位学生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

1.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间内简要介绍论文(设计)的主要工作和基本内容、采用的主要方法及成果,报告要求思路清晰、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2.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左右,回答3个以上问题。提问主要内容包括:与选题有关的基本、方法和原理、论文(设计)还须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等,以考查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回答问题时要求:逻辑清楚、思维活跃、反应敏捷、无明显错误。

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评选程序

1.各系在答辩结束后应组织全体答辩教师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推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简要的推荐意见。各系推荐到院级优秀论文(设计)比例不超出本系毕业总人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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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答辩指导小组应对拟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推荐意见进行全面审阅,确定本系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连同优秀毕业论文文本及系推荐意见一并送交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必要的审核后,经学院批准后公告表彰。

十、系(部)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

(一)答辩结束后,学生须将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及时送交指导教师,教研室集中后交系(部)教学秘书统一归档。

(二)系(部)参照课程档案归档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原始资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原始资料包括:

1.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会议记录;

3.系(部)管理规定;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统计表; 5.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表,初期、中期、后期检查资料与统计资料;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书; 8.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9.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0.毕业论文(设计)(含图纸)装订正册的纸制版和全文光盘电子版。由于艺术设计类作品涉及成品,建议系内建立毕业设计/创作作品成品档案,保留3年,其中优秀设计、创作作品则与指导教师撰写推荐意见或作品评析(200-300字)一并长期保留。

11.指导老师和教研室及系(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报告和总结; 1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汇总。

13.本学期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清理、编目、刻盘归档工作。

14.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允许其结业后2年内按换证考试程序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补做成绩合格按及格记载成绩,并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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