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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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2010)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政办发[2010]90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24 【实施日期】2010.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

(云政办发[2010]9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 》(云政发[2008]85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4个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印发公布。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以省人民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2010年重点督查 1 / 2

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隐患的督办力度。负

有治理责任的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此次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各治理责任单位务必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治理工作。整改治理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面予以监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 一、煤 矿

二、非煤矿山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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