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劳务承包合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0:51: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电工劳务承包合同

本文是关于电工劳务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电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林州建筑九公司补拉塔经济适用房四标段项目部 承包方: 工程名称:卾市补拉塔经济适用房D1#、D2#、D9#、D10#楼 施工地址:东胜区旧包府路北片区补拉塔U-03-05地块 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林州建筑九公司补拉塔经济适用房四标段项目部 (简称甲方) 承包方: 劳务承包队(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卾市补拉塔经济适用房D1#、D2#、D9#、D10# 楼 第二条 承包内容:图纸设计的强弱电的布管、强电穿线、消防除外、 防雷、接地,施工现场的临电所用电,所有配电箱(柜)的安装及维修。 第三条 承包要求:

3.1、工期要求:根据甲方施工任务单要求,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按主体、装饰工程进度配合施工。

3.2、质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其质量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

3.3、安全文明要求: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及监督,工地所需工人的雇用、解雇及其他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

3.4、成本要求:甲方按定额含量供给乙方材料,乙方必须按照各工序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浪费材料。 3.5、合同价款:

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以监理公司及政府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承包形式:劳务工资总承包,按 以 元/平方米计算。 承包形式,付款方法及结算程序:

4.1、承包形式:劳务工资承包(含部分小材料,有胶水、胶带、胶布、油漆、锯条、绑丝、焊条、焊锡、焊锡膏,工具)。

4.2、结算程序:首先乙方所干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等级要求,甲方按照完成工程量(分二、四、六、八或主体封顶每月工程量的70%的50%支付给乙方劳务费,完工后扣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一年,剩余部分一次付清,保修到期后,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修理费,剩余部分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管理

5.1.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遵守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5.1.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 5.1. 3、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务费。

5.1. 4、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施工机械、安全设施。 5.1. 5、甲方有义务按施工进度和预算定额需用量按时提供材料。所有的材料、工具等必须采用计划和统计领料制度,否则出现任何延误工期等相关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 6、甲方有义务办理因不可抗拒及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顺延手续。甲方有义务统一办理乙方施工人员意外保险手续。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规,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行为。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 2、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发放给劳务费。

5.2. 3、乙方有权依法雇佣和解雇自己的劳工。

5.2. 4、乙方有权积极组织雇佣劳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管理劳工遵纪守法,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工期等条款要求的义务。 5.2. 5、乙方要质量管理上有依照规范施工,按验收标准组织进行自检的义

务,并做到工完场清。

5.2. 6、乙方要依据甲方所付的工资比例,及时、合理的支付给工人,无故不得拖欠、推迟或折扣工人工资,如有此类现象发生甲方可以直接发放工人工资。并处罚乙方一定的罚款。

5.2.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工程进行施工。 5.2. 8、乙方对所负责内的临电及工程用电负有管理权。 5.2. 9、乙方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头工具自理。 5.2. 10、施工现场的临电必须符合安全文明规范要求。 5.2. 1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2.12、夜间施工时,乙方无条件提供加班值班人员,不得缺席,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0-1000元。

5.2.13、乙方应与甲方其他工种积极配合施工,不得有意拖延工期,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10000元。 5.2.14、甲方负责提供住宿。

5.2.15、乙方有义务对生活区临电和现场机具用电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现场临电的正常运行。

5.2.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如乙方过分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请退乙方出场,工程款按总工程量的50%结算。 第六条 合同生效、终止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结清价款即终止。 第七条 附则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

7.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日常事宜,由甲方工程项目部负责执行。 7.3、工程变更发生人工费累计在1000元以内不另行计算,超过1000元按每定额工日48元/工日,累计全部计算。

7.4、解决争议方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