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及其原因和治理对策(发)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10:47: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原因和治理对策

通常在人们的观念中认为在政治经济领域中腐败现象是最为严重而对于教育领域这片的神圣的净土人们很少关注其腐败的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各种腐败、违法问题日益显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的频频报道,让人们关注的焦点转向教育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

一、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教师这个职业被认为是太阳底下最光辉最圣神的职业,教育领域也被人们认为是一块净土。对于腐败问题,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聚集在政治经济领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各种腐败、违法问题日益显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贪污、受贿、师德腐败等问题的频频报道,让人们开始转向了教育领域,教育领域里的腐败现象也日益显现。市民反映最强烈的是教育乱收费,认为教育部门把九年义务教育变成充满铜臭的商业活动。教育领域腐败是指掌握教育行政权力和教育资源管理与使用的人,进行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败坏教育声誉、影响教育效果的行为。其显著的特征就是利用职权维护和谋取私利。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权力腐败、管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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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教学腐败和学术腐败这四个方面:(一)权力腐败。腐败是权力的附庸,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腐败的,腐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必须掌握一定的公共管理权力。二是公共权力非公共使用,而是变为谋取私立的工具。三是权力的使用违背基本的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原则。四是侵占、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教育腐败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腐败。如:网友曝光一农村中学校长受贿账单 一位校长在短短的2年时间内,共31次,共计收受贿赂186825元。中国央视教育频道也发过专版,谈及“贪污受贿包情妇,中小学校长趋利致教育腐败”的话题,详述了中小学校长腐败六大案例,其敛财手段和贪腐程度发人深思。2010 年 5 月 10 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 2009 年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一例便是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受贿案。2001 年至 2008 年,赖来新先后共计受贿 66.5 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当然,与那些贪污受贿金额动辄上亿的贪官相比,赖来新受贿金额不大,相对还算“清廉”。然而此案的看点不在这里,而是赖案一发,竟然牵扯出英德市涉嫌收受“劳务费”的 98 名中小学校长,他们闻风而动,纷纷自首,成了这十大“典型案件”中位列第二的案例,因而轰动一时。这一系列的案例都是利用这里涉及许多方面,一方面反映了教育领域里的领导人跟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一样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贪赃枉法,违法乱纪,尽可能的捞取钱财;另一方面也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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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教师在任人唯亲的官僚体制下,为了自己得到职务晋升、职称晋升、调动、分配工作、评奖金、评先进等等方面得到校领导的特别“照顾”,主动向领导行贿。在这种领导面前,办事暗藏着潜规则。提拔、晋升、调动、分配、评价不再按照能力、知识、文凭、成绩、贡献,而是由领导一人或几人说了算,都任由领导摆布。这一系列的权力腐败使我们的教育领域产生很多不公平,教师的工作热情也受到很大打击,它将给我们教育领域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二)管理腐败。管理上腐败其中主要表现在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上。每年的新生入学,更是其学校大肆敛财的绝好机会。教育管理部门存在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严重。比如说,学校为了提高考试的“优秀率”“升学率”,而安排学生集体作弊或“借”其他学校的优秀学生来冒名考试,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本单位的名誉和利益。还有的学校在上级例行的工作检查、验收、评估之前,严厉地警告本校的教师和学生不准他们向上级的检查、验收人员说真话,并声称“谁砸学校的牌子,学校就砸谁的‘饭碗’”。以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和教职工的工作权利相威胁,另外被评者事先与评审人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沟通,增进感情,谋求评审人加以照顾;还有的教师在考试监考时(特别是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明目张胆的包庇作弊和冒名顶替的考生,一次收受贿赂达上千元,有些地方的考场贿赂甚至形成一次一人 100 元的行情。(三) 教学腐败。教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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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腐败主要表现在学生为了能够在教学上或考试中得到老师特别关照,还有学生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老师的特别的关照往往会向教师行贿,这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作为教师在教学上应当一视同仁,然而有些教师却没有做到对学生一视同仁,而是对有背景好的学生和有钱的学生格外关照,这多发生在中小学校。教学上的腐败还表现在有些教师为了赚钱四处讲学,或开各种辅导班,当然并不是所有到处讲学的教师都是腐败,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很多资源需要共享,掌握了某种先进理论或技术的教师或教授四处讲学是为了更多的资源共享,是为了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这种情况不属于腐败,但是以追求金钱为目的,本身又没有真才实学只是凭借其头衔,不务正业四处讲学就是腐败行为。这种腐败现象就像寄生虫附在我们当今所最求的知识经济上,腐蚀着我们的社会。(四)学术腐败。教育领域里的学术腐败近年来频频被媒体揭露出来,为了评上职称,教师中不择手段地托人情、拉关系甚至请客送礼、暗送红包的大有人在。评优获奖的课题论文是职称评审中的重要筹码,于是评审工作中出现了严重的关系评审、近亲评审。学术腐败现象,无不表现出当前人情学术活动中的畸形影响。个别的主管领导或评委老师自甘堕落,他们中有的认为吃回扣、拿好处很普遍;有的感到升迁无望,不如趁有权时“捞一把”;有的看到一些不如自己的人都发了财,自己从事了几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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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还是一贫如洗,巨大的反差导致产生失落感;有的堕落初期处于被动状态,可当陷入犯罪歧途后,又错误地认为这是对自己的补偿。很多教育领域的管理者大多是从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中选拔出来的,但随着权力的不断增大,渐渐淡忘了教书育人的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钱财的资本、牟取私利的工具;有的当权者观念淡薄,甚至认为收钱收礼是人之常情,拿点回扣也不同于受贿犯罪,顶多是违纪。

二、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产生根源

(一)思想认识模糊,党纪意识淡薄。教育领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业务学习、轻政策法规学习的现象,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由于缺乏必要的学习,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淡薄:在私分钱物上,认为一个人贪污是贪污,几个人共同分取利益就不算贪污;在收受贿赂上,认为替别人费心费力办了事,收点礼品、礼金天经地义;在公务消费上,认为只要不拿公家和别人的钱财,只是吃点喝点谈不上腐败;在重大事项决策上,认为“我”是一校之长,学校的大事小情“我”说了就算。更有甚者认为,自己拿的蝇头小利,和有的大人物差之千里,自己为单位、为国家出了力,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因此部分干部丢掉了党性,由违规违纪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二) 权力过度集中,监督管理不到位,监督机制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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