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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3:39: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FOB FCA CIF案例分析

1、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1年3-4月

份,该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

买方。如果买方延迟派船,由此引起的卖方仓储费的增加应由买方负责。

2、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

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买方的要求不合理. 在FOB条件下,由买放负责租船定舱.

在具体业务中,卖方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或投保,但这纯属代办,费用均由买方负担。如卖方不能完成买方之委托,如定不到舱位风险有由买方负担,买方不得因此而向卖方提出任何异议或借以撤销合同。

3、某年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税捐和签证费用”。美方又回电称:“成交时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2000》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的规定,前电所述的费用应由进口方承担。”恰巧这时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扬,我方又急需这批钢材投产,只好通过开证行将信用证金额增至19万美元。请问,我方为何造成如此被动的局面?美方的要求合理吗?

《Incoterms 2000))及《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对FOB术语有不同的解释。《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将FOB分为六种,按FOB Vessel成交,买方必须支付出口税捐及领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面粉。国外卖方按期租船将货物发往我方目的港。货到目

的港后,发现该批面粉严重霉变。经调查,原因是运货船舶是艘超龄服役的船,设备老化,航行速度慢,且船方又沿途招揽货物,致使航期延长了一个多月。由于是高温、潮湿季节,长时间在船舱中,面粉因此发生霉变。对此损失,我方应向谁索赔?

以CFR方式成交的,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买方负责投保,风险划分的界线是装运港船舷,越过船舷发生的事故由买方负责。这是在航行中发生的霉变,买方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卖方索赔(因卖方用的是一超龄服役的船,又因为船方在途中私自招揽货物,卖方又可以向船方索赔)。

5、我某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单据寄交买

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问,我方能否以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

1、 我方不能以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为由而拒绝买方的索赔要求。

2、 这个案例涉及CFR术语,根据CFR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有鉴于此,卖方为了保证自己在遭到风险时能够将损失减低,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办理货运保险手续将

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是买方能否及时办理保险取决于卖方在装运港装船后是否即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根据CFR术语,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是其重要义务,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3、 就本案例而言,很显然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结果买方未办理货物保险,而货物却因海上风险而损毁,故此我方理应对该项货物损失负责,而不能以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而拒绝卖方的索赔。

6、以CIF条件对外出口一批罐头。(1)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

港最近经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2)这批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的通知,声明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增加的运费已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付的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1、 我方应拒绝买方在将货船避风暴而增加的费用从货款中扣除的做法,应向买方追回这笔款项。

2、 按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但卖方支付的运费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因运输途中的风险而增加的运费,按照风险界点划分界线的规定,因由买方承担。

7、某公司以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装运港启航不久,载货船舶因遇风暴而沉没。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将包括保险单,提单,发票等整套单据寄给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问进口方是否有义务付款?

有义务付款。

因为按照CIF术语,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上,即为履行了交货任务。CIF合同的卖方是凭单履行交货任务的,是象征性交货。 卖方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了装运,并向买方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提单)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任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证,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付款。卖方将有关单证交给买方后,使买方与轮船公司、保险公司建立了直接的关系,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买方可以凭货运单据或保险单据与船方或保险公司交涉。

8、出口公司对日商报出大豆实盘,每公吨CIF大阪150美元,发货港口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

方改报FOB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差别?

我出口公司从报CIF大阪价改为FOB大连价时,应将原报价调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当按FOB条件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除风险的划分没有变化外,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发生了变化。按CIF大阪条件成交,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而改为FOB大连条件成交时,则由买方派船接货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9、某公司按照FCA条件出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但到了4月30日,仍未见

买方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期间,备作出口的货物,因火灾而焚毁。问此项货损应由谁负担?

1、 此项货损应由卖方负责。

2、 此案例涉及FCA术语,根据2000年《通则》,在FCA术语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控制,卖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该批货物因买方迟迟未订立运输契约指定承运人,故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满仍未能交于承运人处置,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

3、 结合本案例,在FCA条件下,2000年《通则》曾规定,如果买方未能及时通知卖方承运人及其它事项,买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损失,是合同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而非装运期满后发生的,因此,买方不应承担此项货损,此项货理应由卖方自己承担。

10、我国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新港条

件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试分析A公司和B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成交的原因。

A公司提出采用FCA的原因是FCA条件对A公司而言,具有(1)风险提前转移,(2)提前交单收汇,(3)费用和责任减少的优点.

B公司提出采用FOB的原因是FOB条件对B公司而言,具有(1)风险推迟转移,(2)付款延迟,(3)费用和责任减少的优点.

5案例分析:平安险、一切险、水渍险

28、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

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

前面的450台拖拉机属于单独海损,由货主一人承担。

后来的550台拖拉机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货方、船方、运费方共同分担。

29、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舱内乙方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

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3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8万美元,(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问:如何分摊损失?(那些部分损失,那些共同海损。)

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3万美元,属于单独海损。

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8万美元,属于共同海损。进行分摊: 船舶搁浅和维修是属于共同海损,所花费的八万美元费用需要共同分担!,甲的货物也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损失的,也属于共同海损,所损失的应该共同分担,而乙的货物时自身损失的属于单独海损,应该自己承担!

30、2005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定一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

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我公司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时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事后我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绝,后我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拒绝。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为什么?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⑴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⑵ 索赔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