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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
201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6]13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16 【实施日期】2006.11.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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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医防结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技术援助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完善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不断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
(四)深入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有效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努力提高病人治愈率。 二、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6至2010年,全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0万例以上(各市任务分解详见附表);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各下降一半。 (二)工作指标
1.全省以县(市)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100%; 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70%以上; 3.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85%以上; 4.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到100%;
5.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90%以上; 2 / 3
6.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真贯彻《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策略》,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全民健康教育规划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充分利用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搞好“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同时,有计划地针对目标人群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向公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策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努力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效果评估与“知识、信息、行为”情况调查,不断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
(二)切实加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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