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6:53: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

社会性质的探讨 中国新石器时代属于原始氏族社会后期,包括了母权制和父权制两个阶段。大量考古实物资料,特别是墓葬材料,有助于了解当时的社会结构。

氏族公共墓地是原始聚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都位于居住址附近,埋葬集中,排列有序,反映出在氏族制下血缘纽带的支配作用。这种现象贯穿于整个新石器时代。葬制比较复杂,单人葬是最常见的一种葬法,延续的时间也最长。至于合葬墓,根据不同的情况,性质上也有所区别。如仰韶文化的多人集体合葬(包括二次葬),显然代表了母系氏族的葬制,即同一墓穴中包括母亲及其子女,但不包括丈夫在内。至于象大汶口文化等的成年男女合葬墓,结合当时的社会生产水平综合考察,一般被认为是过渡到父权制的夫妻(妾)合葬墓。

仰韶文化的多人二次葬 陕西渭南史家遗址出土

随葬品的多寡悬殊,一般被作为贫富分化的反映,但也不排除与当时的风俗习尚有关,需作具体分析。例如,早在裴李岗文化时期,墓葬之间在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上已有所不同,甚至少数墓葬不见任何随葬品。仰韶文化也有类似的情况,个别墓还出现厚葬,这些并不能作为贫富分化的证据。大汶口文化和马家窑文化厚葬风气流行,随葬品的多寡也较为显著,应同私有制的出现有关。至于龙山文化的陶寺墓地,贫富悬殊的情况尤为突出,大型墓有木质葬具,随葬品丰富,陶盘上绘有蟠龙纹,并有鼍鼓、特磬等乐器,表明墓主人可能是部落的首领。中型墓也有相当数量的随葬品,而大量的小型墓却相当贫乏(见陶寺遗址)。尽管死者的身份不同,贫富分化也比较明显,但仍葬在相当密集的氏族公共墓地里,表明这时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制度依然比较牢固,虽已处在氏族制度逐渐瓦解的阶段,但还没有进入阶级对立的奴隶社会。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2001号大型墓出土情况

总之,考古学资料表明,中国新石器时代经历了氏族社会的繁荣和瓦解阶段。至于从母权制到父权制的具体转变过程,以及这种过渡在地域间有无不平衡现象等,都有待于今后继续探索。

面临的研究课题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对有关的专业理论和方法论问题,亟待开展讨论研究。对中国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最早期的遗存,宜作重点加以探寻和辨明。与此相关,中国的农业和陶器的起源等也是重要的课题。在进一步积累资料的基础上,需深入分析已知诸文化的来龙去脉,准确划分地区和类型,详细了解生产状况,具体揭示社会性质。南北有些地区新石器文化的缺环较多,填补这些空白有助于全面地认识各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全貌、发展道路及其历史地位。另外,由新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的过渡,从原始社会转变为奴隶制国家的具体途径等重大课题,更有待于通过考古发现和研究去加以解决。

仰韶文化(一)

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因最早发掘的河南省渑池县

仰韶村遗址而得名。其分布,以渭、汾、洛诸黄河支流汇集的中原地区为中心,北到长城沿线及河套地区,南达鄂西北,东至豫东一带,西到甘、青接壤地带。共发现遗址约1000多处,经较大规模发掘的典型遗址有10余处。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仰韶文化的前身是老官台、李家村、磁山、裴李岗诸文化(有人统称为“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在中原地区发展为庙底沟二期文化。仰韶文化以其分布之广泛,延续之久长,内涵之丰富,影响之深远,而成为中国诸新石器文化中的一支主干,它展现了中国母系氏族制繁荣至衰落时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成就。

发现和研究 仰韶村遗址位于渑池县城北,包含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东周文化等不同遗存。1921年,瑞典学者安特生发掘了该遗址。后来又在黄河中、上游调查发现了若干类似的文化遗址。由于这些遗存均含有一定数量的彩陶,曾被统称为“彩陶文化”。1926年起,中国学者先后发掘了山西夏县西阴村、万泉(今万荣)荆村、河南安阳后冈、浚县大赉店等遗址。1931年梁思永在后冈第一次发现了商代文化、龙山文化、仰韶文化上下依次堆积的“三叠层”,从而明确了仰韶文化的相对年代。自仰韶文化发现至40年代,学术界还初步探讨了该文化的特征和性质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仰韶文化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有了新的收获。进行了广泛的考古调查,比较大规模地发掘了一批重要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华县元君庙和泉护村、华阴横阵,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等。在田野工作的基础上,以若干典型遗址为代表,考古界分析了仰韶文化的面貌,并对其分区、类型、分期及相互关系等问题,结合放射性碳素断代测定的绝对年代,进行讨论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还对其彩陶纹饰、制陶工艺、生产工具、建筑技术、埋葬习俗等,作了专题研究。又通过研究村落布局、住房形式、埋葬制度、工具用品等实物资料,综合探讨了仰韶文化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状况,以期复原当时的社会历史,其中主要对半坡类型的社会结构有了较多的认识。

庙底沟遗址的发掘坑位

分区和类型 集中表现仰韶文化特征的陶器,以手制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泥质陶上习见绘彩,一般是环绕外壁上部以黑彩绘出几何图案、植物和动物花纹;夹砂陶则较普遍地拍印粗、细绳纹。主要器类有盆、钵、平底碗、小口尖底瓶、细颈壶、斜沿罐、深腹瓮等,还有少量的釜、灶、鼎类器物。石器工具中大量的经过了磨制,但打制石器仍占相当比例。从经济类型来看,仰韶文化是一种较发达的定居农耕文化遗存,主要栽培粟、黍。

根据地域和时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面貌的差异,考古学界对仰韶文化进行了分区、类型和分期的探讨,但目前认识尚不尽一致,代表性的意见有下列几种:

一种意见认为,西起甘肃天水,东到河南郑州一带,是仰韶文化的中心范围。这个范围内的两个重要支系(或称两种主要变体)──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是大致同时平行发展的。前者主要分布在关中西部,后者主要分布在关中东部和豫西。它们在经历了一段类似的发展过程之后,约在庙底沟类型的后期,又逐渐统一起来,并为另一种新的文化类型所代替。 其他如平凉-天水、洛阳、豫北-冀南、南阳-襄阳等地区的地方类型仰韶文化遗存,也各有其发展序列。

另一种意见认为,可把仰韶文化划为3个主要地区、7个类型,每个地区的不同类型,具有相对早晚关系,有些还互相衔接。具体地说,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是仰韶文化的发达中心,可分为北首岭、半坡、庙底沟和西王村4个类型,基本上代表了这一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在黄土高原的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即洛阳郑州之间的豫中地区,可分为庙底沟、大河村类型;在沿太行山麓的华北平原即豫北冀南一带,则可分为后冈、大司空村类型。

又一种意见认为,关中、豫西、晋南为半坡、庙底沟、西王村类型。郑洛地区以王湾、大河村两遗址为代表,前期是王湾一期文化和大河村一、二期文化,时间与庙底沟类型相当;后期是王湾二期文化的早期和大河村三、四期文化(或称大河村类型),时间上或与西王村类型相当。豫北、冀南为后冈、大司空类型。

也有的意见把仰韶文化的发生、发展概括为:早期第一段半坡类型→第二段史家、后冈两类型并存→中期第三段庙底沟类型→晚期第四段西王村、秦王寨、大司空村、马家窑4个类型并存。 仰韶文化的分布范围从早到晚呈现出由小到大扩展的趋向。

本文则把仰韶文化划分为4个时期、4个主要地区、8个类型(见表)。

半坡类型 以西安半坡遗址的早期遗存为代表。集中分布在渭水中下游地区,南达汉水中上游,北及河套,东至豫西、晋南,西到陇东。典型遗址还有陕西的姜寨(一期)、北首岭、史家、元君庙、横阵,甘肃秦安大地湾,山西芮城东庄村,湖北郧县大寺等。具有类型特征的陶器有直口弧壁圜底或平底钵、卷唇斜弧腹或折腹圜底盆、平唇浅腹平底盆、直口尖底瓶、蒜头细颈壶、侈口鼓腹平底罐、小口细颈大腹壶、短唇敛口斜直腹或鼓腹小平底瓮等。纹饰主要有绳纹、线纹、弦纹、锥刺纹、指甲纹和彩纹等。彩陶纹样简单朴素,以红地黑彩为主,少数为红彩,母题有鱼、鹿(或羊)、蛙、人面等动物纹,少量植物枝叶纹,以及由直线、横条、三角、圆点、折波等组成的几何图案花纹。

半坡类型的陶器

史家类型 以陕西渭南史家遗址为代表。分布地区与半坡类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