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合同价的比较[工作范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1 13:46: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⑤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合同价的比较

篇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 价不准确;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所采取的赶工措施;⑤承包人承包的所有项目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原因导致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所发生的检测和加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⑥因供电、供水紧张及相关设施维护抢修造成停电、停水而自备发电设备和蓄水设施以及现场用水的水压不足而采取的增压措施费用等而发生的费用;⑦协调场地周边关系和处理附近村民闹事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征地、拆迁、赔青费用);⑧施工图纸和规范规程规定所有做法(除发包人减项外)已含在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除非因发包人原因(含设计变更)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合同价款方可进行调整,其余均不作调整。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增减工程量(含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

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①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需经发包方方确认)。② 不在工程量实物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措施费和费率确定项目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进度节点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完成一个节点时的当月25日前向发包方报送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截至当月25日)。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承包人施工至屋面梁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封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80%; 2、全部完成墙体砌筑,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本期已完成工程量80%;

3、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本期已完成工程量85%;

4、落架全部完成(必须具备完成混凝土地面浇筑、门窗全部安装,内外墙体粉刷、涂料,屋面防水等),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0%;

5、全部竣工验收通过并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95%;

6、决算完成工程备案通过后1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结算总价97%;

7、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8、以上每笔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工的工资均已足额发放完毕的说明函件(需附工资发放原始凭证)。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的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且应满足:(1)有关承包人确定的产品采购须按双方约定品牌表(详见附表1),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2)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标准和要求。(3)若承包人未按本条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按总价5%进行处罚并要求承包人按约定返工更换,满足要求方可验收。 工程变更

本工程变更需经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并经蔡贤贵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变更。

变更的工作量发包人指定由蔡贤贵董事长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认可;经双方确认后可相应增减合同价款。 由于发包人对工程规模或工作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