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精)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9 23:13: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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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项目(用款)单位填写。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说明

(一)年度:项目评价工作具体实施的年份。

(二)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项目实施过程评价的选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评价的选填“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三)评价项目名称:按省财政厅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四)评价项目编码:评价项目编码共16位。 1.支出口(第1-3位、共3位)。

10个业务处:001国库处,002预算处,003行政政法处,004教科文处,005农业处, 006社保处, 007经建处, 008工贸发展处, 009外经金融处, 010综合规划处。

2.评价类别(第4位)。

共4类:1自评,2财政部门评,3委托下级财政部门评,4委托中介评。

3.支出类别(第5位)。

共5类:1基建支出,2经费补助,3其他专项,4跨年度,5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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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区类别(第6-8位、共3位)。

前2位标示21个地级市:00省直,01广州市,02深圳市,03珠海市,04汕头市,05佛山市,06韶关市,07河源市,08梅州市,09惠州市,10汕尾市,11东莞市,12中山市,13江门市,14阳江市,15湛江市,16茂名市,17肇庆市,18清远市,19潮州市,20揭阳市,21云浮市。

后1位各市自用,标示各区县,省直部门用0。

6、年、月、日(第9—16位、共8位):填写本表的时间。 (五)项目(用款)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六)评价项目主管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省略。 (七)项目(用款)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省略,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表格填写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类型:在所选项目后面的“□”中划“√”。

2.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省财政厅—粤财农〔2005〕316号,省农业厅—粤农函〔2005〕617号。

3.预算支出科目类别:按照财政部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填写。 (二)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总目标与阶段(当年)绩效目标:应该根据申请资金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填写,具体目标应该与在省财政厅(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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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备案的绩效目标相符。

2.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相关性:是指选用评价指标与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联度,一般表现为正相关,通过评价指标的量化衡量应能正确反映绩效目标的专业特点或目标的实现程度。

3.评价指标选用:根据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人事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04〕1号)的附件《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申报材料等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

4.评价方法选用:根据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人事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04〕1号)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方法。

5.材料报送质量:有否存在超时、漏填、错填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1.计划安排栏为项目申请资金情况,预算安排资金情况;实际到位栏为项目资金实际到达项目实施单位金额;实际支出为项目实施单位已完成的支出。

2.“合计”栏填列“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小计”之和;“其他资金小计”栏填列“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单位自筹”与“其他”之和。

3.省财政资金投入乘数:指省财政资金所能带动的全部资金的倍数。

省财政资金投入乘数=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省财政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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