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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6:12: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北京市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民族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_________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1.3工程户型_________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

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 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