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积分制考评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8 22:31: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积分制考评办法

积分制考评是督促、激励承担岗位职责的党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好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逐步丰富组织活动内容,增强村党支部活力,规范活动的动作程序。

1、考评采用积分制的形式进行操作。具体办法是:每名定岗党员基础分(100分),根据其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考评小组进行评价,予以加分或减分。 2、考评小组由村干部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5—7名组成,村党支部书记作组长,其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评议活动。进行评议时,参加人范围可放宽,扩大民主、关心村里事业的人都可以参加,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每们定岗定责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3、评价内容。围绕岗位职责从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创新意识、服务精神、岗位业绩、带头作用、群众威信、家庭示范等方面作出评价。 4、评价方式。可通过评议达成共识,也可通过民主测评来进行,并将评价结果折全成一定的分值记入积分。 5、针对党员承担职责,每次评议结果为优,在基础分上加10分;良好,加8分;一般,不加分;较差,扣5分;最差,扣10分。

6、党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带头致富、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经评议奖5—10分,对既不履行职责,以不接受组织说明,言行有损党员形象的,经评议视情节扣5—10分。

7、党员积分达到130分时,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给予表扬,并通过多种方式在村民中做广泛宣传,形成影响;积分达到150分,要在表扬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积分降至70分,由党支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积分降至40分,由党支部、党委按照组织程序作出处理或者取消岗位。 8、积分制以年度为周期。每年以年初岗位和基分要求积分,不能跨年度累积。

长福镇靠山村